胡风 丁玲 那些曾经的反党集团和叛徒们
关于对待历史上的叛徒问题,除了对革命者政治道德的气节大义的考量之外,如果是一个十分具体的指称,则应该对有关事实十分慎重,因为它涉及当事人的政治生命。在政治运动中,它可以是鞭笞和打击革命队伍中出现的真正叛徒的严厉道德武器,也可能滥用为政治斗争中的工具这样一来,就混淆了是非,不免造成冤案。
试举例如下:
胡风反革命集团中的叛徒
在揭发和批判胡风集团时,毛泽东曾根据舒芜提供的胡风等人的书信材料在按语中写道:他们的基本队伍,或是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特务,或是托洛茨基分子,或是反动军官,或是共产党的叛徒,由这些人做骨干组成了一个暗藏在革命阵营的反革命派别,一个地下的独立王国。
这其中就有醒目的共产党的叛徒一条。然而,在被定性为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成员的2100多人中,能够被指为叛徒和变节分子的,大概只有绿原一人,因为他曾被定为中美合作所的特务和变节分子。
但真实情况是绿原于1944年在后方译员训练班受训时,国民党曾要他去中美合作所工作,绿原从胡风处得知中美合作所是国民党特务戴笠控制的一个特务组织之后,根本就没有去;至于又说他是变节分子,则是根据绿原1940年在重庆被国民党逮捕过,并且供出了他于1939年在湖北恩施读高中时曾和几个同学办过壁报的情况。
但当时的绿原只是一个中学生,并不是共产党员,因此他与叛徒、变节分子毫无联系。(图为:胡风和他的夫人梅志。)
丁、陈反党小集团中的丁玲
1955、1957年,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先后揪出了丁、陈反党小集团和丁、冯反党集团。
丁着名女作家丁玲,此前还是中宣部文艺处处长、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文学讲习所所长、《文艺报》主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陈陈企霞,当时亦为《文艺报》主编;冯冯雪峰,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文艺报》主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
发生在1955年和1957年的这两个反党集团案件,主要由历史积怨和现实冲突的积聚所形成,是周扬为书记的中国作家协会党组错误划定的。
当时丁玲的一个历史问题成了关键,即她曾于1933年在上海被国民党特务拘禁,至1936年离开南京辗转至陕北,后来指控者称其自首叛变与叛徒丈夫冯达继续同居并生有一女、接受国民党每月100元的生活费、给国民党写有一份声明(大意是因误会被捕,生活蒙受优待,未经什么审讯,以后出去后愿居家读书养母),等等。
这一结论制定后,当时颇有反对的声音,于是进行复查,最后中宣部复查小组将之改写为变节性行为,但当事人丁玲仍不同意。不久,反右运动爆发,重新拟定的结论是:1933年丁玲被捕后,自首叛变,从南京回到陕北,是敌人派回来的。
显然,这一结论更加严重了。这一结论,毛泽东当然知道,而周扬当年那篇着名的文章《文艺战线上的一场大辩论》,也是经过毛泽东审阅修改的。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
丁玲与毛泽东都是湖南老乡,丁玲还和毛泽东当年的妻子杨开慧是长沙周南女子中学的同学。丁玲成名后,热爱文学的毛泽东当然熟知她。1936年丁玲来到陕北,毛泽东和当时中共中央的领导人为她召开了欢迎会,此后两人经常交谈,毛泽东还为她写了《临江仙》的词作,其中有一句洞中开宴会,招待出牢人(见本页左下角)。
延安整风运动开始后,对干部进行了普遍审查,当时主持其事的康生首先对丁玲被捕的历史提出质疑,随即丁玲向毛泽东申诉,毛则让她向中共中央组织部(陈云、李富春)提请审查。
最后,审查结论认为:党内有些同志曾经传说过丁玲同志在被禁于南京的三年中曾经自首,但中央组织部直到今天未听到任何同志提出丁玲同志曾经自首的具体证明,也未见过丁玲同志发表过自首文字和屈服于国民党的文字,因此认为这种传说不能凭信。
毛泽东也在这个结论上添写道:因此,应该认为丁玲同志仍然是一个对党对革命忠实的共产党员。
问题是这个应该认为到了后来严酷的政治环境下,特别是毛泽东本人对叛徒的理解趋于僵硬之后,原来丁玲的这段历史问题,就已经不是毛所能接受的了。
(周扬等人到后来也一直认为丁玲有历史污点。但在文革中,周扬也被打成了叛徒。事后,周扬回忆说:当时,他对所谓说理的批判还可以承受,最难接受的是硬让你承认是叛徒。他说:我没被捕过,怎么会是叛徒!不承认就动手打人。
当时周扬的一双耳朵都被打聋了。)
因此,1955年反胡风和1957年反右运动之间的丁、陈反党小集团和丁、冯反党集团的案件,由于有了丁玲历史上的自首问题,就成为指控者非常方便的一个口实。
这一集团的人数也不断增加除丁、陈、冯三人之外,还有丁玲后来的丈夫陈明,以及李又然、艾青、罗烽、白朗、秦兆阳等。而毛泽东曾过目所有指控的材料,并提出重新公开发表和批判丁玲等在陕北时写下的《三八节有感》等文章,他还在再批判的编者按中改写和加写道:丁玲在南京写过自首书,向蒋介石出卖了无产阶级和共产党。
她隐瞒起来,骗得了党的信任。
丁玲获知这一切时,只能怅怅地发问:难道他就一点也不了解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