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退休职工养老金最新调整方案及计算公式
今年4月份,《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正是发布,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由于今年是首次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比较复杂,多数地区养老金发放时间较往年有所延后。今年养老金何时发放到位,也成为广大退休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如今,各地养老金终于进入密集调整发放期。
近期,陕西、云南、辽宁、广西等多地对外公布了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而公布方案较早的上海、北京已率先发放了养老金。对于养老金发放的具体时间,广西、云南、辽宁均在调整方案中明确了发放的时间表,要求在9月底前将养老金将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除了发放时间,退休人员关心的还有此次养老金能涨多少。按照国家要求,上述地区的调整方案,普遍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也就是每个人都调整相同的金额。
安全地区的调整方案,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北京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上海每人每月增加80元,广西每人每月增加70元,云南每人每月增加30元,陕西每人每月统一增加77元。定额调整之后再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进行挂钩调整,体现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
养老金账户的钱只可用于退休以后的养老,不允许提前领取(特殊原因除外,比如移民的时候可以清户)。男性60,女性55,是目前的退休年龄,国家正在研究延长退休年龄方案,此后退休年龄会有所推迟。
养老金领取时间最好遵循“与退休年龄相衔接”的一般性原则,与领取年限的条款匹配起来,做适当调整。一般来说,男性60岁,女性55岁,这样在退休之后就立即有养老金领取,生活水平上不会出现较大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