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究竟发生了什么?男子开车撞死人逃逸 是顶包还是良心未泯?
深南大道农林南路段机动车道内发生一起汽车与电动车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据警方透露,事发后,肇事者曾逃离事故现场长达五分钟,之后又返回事故现场,原因竟是肇事者想找代驾司机顶包,熟料反被揭露有酒驾行为,坐实撞人事实。
深圳交警3日上午通报称,2018年4月2日3时38分许,赖某达驾驶临时号牌为“陕F42856”的小型轿车在深南大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农林南人行天桥路段时,车头右侧及车身右侧与正在该路段机动车道内同方向由环卫工雷某生驾驶的的一辆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雷某生当场死亡,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深圳交警支队福田大队透露,3时38分38秒发生事故后,小轿车驾驶人赖某达于3时40分35秒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但不久后,即3时43分55秒赖某达又重新回到现场,从事发到赖某达重新回到现场之间的时间,足足有五分钟。
据福田交警大队透露,事故发生后,赖某驾车逃逸,可不久后再次返回现场的驾驶人却并不是肇事司机司机赖某达,而是代驾司机金某!
据福田交警大队介绍,经查,事发前肇事司机赖某达与朋友酒吧喝酒后曾叫了代驾,后因忘记拿包再次回到酒吧,并让代驾离开。自己开车撞人后,再次返回酒吧找到原本的代驾金某,想让其顶包。金某到现场后指认赖某达有酒后驾驶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赖某达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今日上午,深圳交警公布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赖某达酒后驾驶陕F42856号(临时号牌)小型轿车,在从辅道转入主道时未注意观察道路上的交通情况,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事故的一方面原因,且发生事故后逃逸;雷某生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违法在深南大道机动车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
目前,肇事司机赖某达已被拘留,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