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沈毅中学 泰州市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出台
本报讯(记者童凯通讯员徐俊)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城区(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和市直学校)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出台,各学校施教区分布图也正式划定(详见今日“微泰州”公众号,文末可扫码关注)。7月6日至7日,中小学适龄少年儿童可到所属施教区内学校报名。
根据方案,今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方式;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规定,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同在蓝天下,幸福共成长”的要求,保障每一个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据了解,今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6日至7日。其中,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时,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幼儿发展报告书。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小学素质报告书(或学籍证明)。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成为泰州新市民。“供给侧改革具体落实到教育部门,说白了就是要促进教育公平,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让来泰务工的子女也能‘有学上、上好学’。”市教育局基教处相关负责人说。
为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招生方案都明确提出:畅通进城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绿色通道,特别是对已在城区购房的落实“同城待遇”政策,消除他们进城落户安家、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在泰州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根据招生方案部署,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凭相关材料于7月6日至7日办理登记报名手续。其中,属海陵区施教区前期未登记的,到海陵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沈毅中学内)登记,由海陵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省泰州中学附中、泰州实验学校和泰州市凤凰小学施教区的,到市教育局招生办公点(初中到省泰中附中,小学到泰州实验学校)登记,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属医药高新区施教区的,到医药高新区科教局招生办公点(设在塘湾实验学校内)登记,由医药高新区科教局统筹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除出具小学或初中相关报名手续外,还须出具幼儿园发展报告书或小学素质报告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海陵区或医药高新区经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城区居住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报名小学一年级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报名初中一年级的需提供全国系统的学籍卡号。
值得注意的是,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报名时间同步。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将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须经海陵区教育局审核后再向社会公布。泰州市第一外国语学校的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须经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审核后再向社会公布。
此外,今年我市将继续坚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原则,盲聋哑儿童须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由所属施教区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并统筹安排。轻度弱智、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能适应普通班入学的儿童,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可到相应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少年儿童,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提供定期送教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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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你或许关心
问:户口与房屋产权证不一致怎么入学?
答:若因特殊原因,学生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与房屋产权证(或房产证)不一致,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问:住房产权证领证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住房产权证领证及相关材料时间必须为学区公布前时间。
问:持(外)祖父母住房产权证能否报名?
答: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海陵区和高新区房产管理处出具无房证明),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可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问:教育部门如何审核材料?
答:教育部门将到相关部门对学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验核。如发现材料造假,除追究相关责任外,一律统筹安排入学。
问:报名后何时知道录取与否?
答:在对报名提交材料审核后,7月18日,各校公布拟录取名单(报到新生到各校查看)。
7月19日,未录取的学生到相应招生办公点(市直初中设在省泰中附中、市直小学分别到泰州实验学校、泰州市凤凰小学,海陵区设在沈毅中学,医药高新区设在塘湾实验学校),凭招生方案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再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