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春情人 丹寨县文化遗产传承人王国春
丹寨县文化遗产传承人王国春被评为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
12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共同举行表彰活动,对5年来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丹寨县文化遗产传承人王国春被评为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每5年组织一次"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根据评选工作安排,2016年5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旅游局(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办法,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周密安排部署,全面抓好落实。
经过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本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三次公示,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决定授予北京市中国大饭店等81个单位"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时良浩等95名同志"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马博洋等45名同志"全国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王国春是丹寨县龙泉镇羊甲村人,苗族,是丹寨县国春银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他出生于银匠世家,自幼受到家族传统银饰文化的熏陶和影响,十二岁就随父学艺,十六岁初中毕业后跟随父亲走南闯北外出流动打银饰。
曾拜中国民间工艺美术大师寸发标为师,师从过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的民间银饰技艺师傅,参加过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培训班学习。他还经常与同行银匠磋商讨教,取长补短。通过学习,他把所学到的传统技艺精辟与家传技艺融合在一起,形成了自己一种独创表现手法。
其技艺特点主要突出以民族崇拜的图腾图案与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为主题,充分体现了苗、水等黔东南民族文化代表的象征,具有精、美、巧等特点,风格突出,主题显明。
2008年1月,王国春在丹寨县农贸市场租用一间店铺开设"王记首饰一族",银饰作品深受当地群众喜爱。2011年4月,他创建丹寨县国春银饰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他对原加工生产线进行技改扩建,针对市场设计了一批产品样式。
2014年以来,平均每个月销售量保持在100万元左右,产品几乎遍布各省。他带领公司与30余户个体手工坊联袂,形成了"公司 基地 个体手工坊"的产、供、销一体化格局。从业人员达50人以上,每年可实现产值达百万元以上,带动个体手工坊户均增收达5万元以上,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残疾人就业脱贫致富,把银饰的锻造技艺传承下去,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他每年都开展技艺免费培训2到5次,并免费提供食宿,年参加培训人员达100人(次),累计达到500人(次)之多,其中:残疾人30人。
近年来,王国春先后被评为贵州省工艺美术大师、贵州省高级工艺技师、贵州省锦绣计划评审专家、贵州省农村青年带动致富带头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银饰代表性传承人、黔东南州六十周年创业先进个人等。他的公司也先后被评为中国乡村旅游商品创客基地、中国旅游商品生产示范基地、中国旅游商品协会理事单位、贵州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贵州省工艺美术研究所丹寨银饰研发基地、贵州省文化产业生产示范基地等。(丹寨县委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