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维映故居列入第八批舟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日前,舟山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布“金维映故居”为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金维映故居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安澜社区清泰路14号,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金维映的居住旧址,民国时期建筑,座北朝南,现占地约140平方米,2006年修缮并扩建。故居由江泽民同志题写匾额,内部收藏、展出各类珍贵照片149幅、实物40余件,记录了1926年1941年金维映在舟山、上海、中央苏区、长征途中及延安的革命和生活情况,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金维映(公元1904年-1941年),原名金爱卿,岱山县高亭镇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领导家乡盐民运动,曾任中共江苏省委妇委书记,上海丝织行业党、团、工会联合行动委员会书记。
1931年去江西中央苏区,历任中共于都、胜利县委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科科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武装总动员部副部长,后参加长征到延安。1938年赴苏联学习和治病,1941年在莫斯科保卫战中不幸遇难。金维映故居是岱山县重要的革命文物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88年9月公布为岱山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舟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