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为三百块医疗报销费砍医院会计儿子17刀
医患关系的紧张,全国伤医、杀医事件发生的越来越频繁,患者到底该如何与医生“和平相处”呢?
日前,湖南一男子因为要求卫生院补偿10%的报销款一直未果,刀砍医务人员儿子17刀。他尾随镇卫生院会计孔先生10岁的儿子伟伟(化名),坐上了小学的校车。突然,他掏出一把长40厘米、宽3厘米的切肉刀,疯狂砍向伟伟。男孩经历ICU观察后,终于脱离生命危险。
砍人男子住卫生院后曾要求自费转到中心医院,但镇卫生院谢桂英医生介绍,他们当时考虑到贺正平吃低保,建议他在赫山区范围内转院,这样救护车和跟车护士的费用全免,而市中心医院的费用则要自己负担,且报销额是市内医院最低的。
行凶者贺正平来到镇卫生院二楼办公室,找到主治医生谢桂英,要求院方补偿10%的报销款,大约300余元。徐国强介绍,根据规定,“他自己没有申报,过期了。”院方表态,如果核实是低保户,院方可以协助贺正平向区合管办说明过期的情况,如果实在拿不回300多元报销款,院方来解决。
因为300块钱报销费迟迟未拿到,男子采取了最极端的方式报复。
说完这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近年发生的暴力伤医、杀医事件吧。
2013年10月25日,浙江省温岭市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杀医事件。因对手术后效果不满,凶手连恩青携带事先准备的铁锤和尖刀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行凶,刺伤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王云杰等3名医生,王云杰经抢救无效离世。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5年5月25日,连恩青被执行死刑。
2014年2月17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北钢医院发生了一起伤医事件。当天上午,该院耳鼻喉科主任孙东涛在出诊时,被一名男子用长达50厘米的铁管连续猛击头部,造成面部粉碎性骨折,虽经抢救,孙东涛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警方调查认定,伤人男子为年仅19岁的齐洪生,因不满鼻部疾病治疗效果而对孙东涛进行报复。
2015年6月22日晚,患者家属张某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殴打两名医生,造成一人多处挫伤一人轻微脑震荡,均构成轻微伤。
据调查,张某打人的原因是医生开CT检查单时写错了患者名字。7月9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暴力殴打医生的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6月16日上午,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院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该院放疗科一名男医生在电梯口被一名鼻咽癌患者泼汽油大面积烧伤。
院方介绍,被烧伤的医生覃某烧伤面积达30-35%,其中3度烧伤达15%。烧伤的特性决定了在48到72小时内,这名医生仍可能有生命危险。
2016年广东牙医陈仲伟被砍身亡事件还未平息,近日又传来重庆外科医生汪永钦被三名患者砍成重伤。也许将广东伤医事件完全归咎于医患关系紧张不太妥当,毕竟砍人者患有精神疾病,但中国的医患关系发展至今,不仅达到了历史最低点,其涉及的暴力程度放在世界范围内来看也是绝无仅有。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2014年,全国发生医患纠纷11.5万起,较2013年下降8.7%。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显示,2014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暴力杀医、伤医等犯罪案件达155件。在医患纠纷整体减少的情况下,伤医、杀医事件却频繁上演,让人深思。
为什么医患关系由相互信赖变成彼此怀疑,甚至彼此对抗?相关专家分析指出,造成这一现象的首要原因是医疗改革的市场化。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带动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杯水车薪,医疗机构迫于财务压力,不得不以计划经济的身份去应对市场化的环境,由名义上的公益性向实质上的营利性转变,过度开药、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大行其道,导致医疗费大幅上涨。市场化改革的结果就是,医生将自身经济利益置于患者利益之上。医院人满为患、医生态度生硬成为常态,患方由此失去对医方的信任。
与此同时,由于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医保报销的比例有限,高昂的医疗成本大部分由患者承担。研究表明,我国大部分家庭医疗费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在1/4以下,但有超过一成家庭医疗费用占比超过60%。相关专家指出医学本身是一门不确定的科学。如果治疗失败,患者和家属遭受的病痛、对医生累积的误解和不满、承担高额费用的压力可能在一瞬间爆发。可以说,费用问题是引起医患纠纷的根本性问题。
同时,一旦发生医患纠纷,运转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也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现有的纠纷解决渠道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激化了矛盾。传统的医患纠纷解决渠道包括医患双方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三种,各有不足之处:医患双方协商由于没有第三方参与,容易出现僵持局面或过激行为;行政调解中,患者认为卫生行政部门是医疗机构的上级,调解是“老子帮儿子”,难以保持中立;而司法诉讼则必须进行医疗鉴定,时间长、成本高。相关专家认为医疗案件涉及医学专业知识,面对烦琐的鉴定和诉讼程序,患者无法及时得到救济,难免会走向极端,采取非理性的行为。2010年,随着人民调解法的施行,各地尝试建立了第四种纠纷解决方式,即对医患纠纷引入第三方调解。几年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发展迅速,但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
有专家表示,暴力伤医、杀医事件将医患冲突推到了极致,充分表明了当前医患关系的扭曲程度,已经脱离了正常医患纠纷解决的途径,成了破坏医疗秩序的恶性事件。
医者仁心,医生护士向来是受人尊敬的职业。然而,近年来这种尊敬产生了一些异化。这其中既有医生与患者沟通不到位的原因,也与一些患者对医学专业知识认识不够有关。但从根本上来说,医患纠纷以及医暴、医闹等现象,很多都是多年来医疗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革除积弊尚不彻底带来的问题。一方面,患者普遍对医疗价格怨声载道,很多人上医院的第一件事就是找熟人。但另一方面,医生对自己的工作环境也强烈不满。这表明,医患矛盾与现行医疗体制的安排有关,是一种结构性的矛盾。其实,伤害医生护士,换不来哪怕一分的好处,却会带来成百上千倍的坏处,不仅让医护人员缺乏必要的人身安全感,也为这项职业带来了本不该有的阴影。甚至有些医护人员凉了心,不希望子女再从事医护工作。社会前进的步伐不能失去正确的坐标。医暴、医闹事件,不仅是对医护人员的伤害,更是对医患关系和社会信任的伤害。作为人类社会的健康守护神,如果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最终损害的是每一个人。假如没有人愿意再做医护人员,又能指望谁来守护你我他的健康?因此,如何借助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的机遇,给予医护人员更多的职业理解、社会认同和更好的职业待遇,值得全社会认真思考。
总之,极端伤医杀医事件的频发,与政治经济、法治环境、民众文化与信仰环境等诸多因素相关。大的环境一旦形成,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医界一定要明确认识:第一、对于“医院暴力极端事件”,要准备打“持久战”,要“警钟长鸣”;第二、虽然我们不能改变大环境,但可以改变自身的“微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医院暴力以及极端恶性事件是可以预防的。相关专家也给出了主要预防措施:
一级预防:没事不找事。讲“一级预防”,一定要对疾病的致病因素有着深入的认识。首先,看病要正儿八经给人家“看”。我们反复强调注意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力避免发生医疗事故,尤其是一些低级错误的发生。第二,看病要学会看病人的“家”。在这个社会转型时期,特别注意善待中低收入、特别是贫困线以下的群体。对于那些“砸锅卖铁”、卖房子来看病的患者,在使用昂贵的重大药物、重大手术等方面,一定高度谨慎。没钱的人,按照没钱的办法治;有钱的人,按照有钱的办法治。若是你把没钱的人按照有钱的办法治,往往就会引发医患纠纷。第三,看病要学会看病人的“人”。特别要注意观察患者及其亲属有无精神心理障碍、有无对诊治的过高预期。要多给患者安慰,多与患方沟通。
二级预防:矛盾不激化。二级预防是“三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在预防极端事件方面,可以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一旦医患纠纷中当事人有过激举动的倾向,可以立即报告给政府主管部门,并迅速启动处理联动机制。医院暴力极端事件的“二级预防”,就是最大程度地减少暴力对抗的发生。要做到少打架、或者不打架,在已经发生的医患纠纷中识别出那些有可能走极端的患者,并及时进行有效干预,避免出现极端事件。“早发现、早诊断”的核心就是“评估”。近年来发生的多起伤医杀医极端事件,往往被很多人描述“毫无征兆”、“防不胜防”,这样的结论让医务人员顿生恐惧。医院暴力极端事件真的是“毫无征兆”的吗?其实,单就医院暴力而言,国外早已有了较为成熟的风险评估指标:例如,患者表现激动或者不安、患者出现抵制建议治疗的行为、患者存在威胁或暴力行为史、患者的朋友或者家属出现暴力行为、有药物或酒精滥用史等等,可谓“万变不离其宗”。所以,医院暴力极端事件并非“毫无征兆”,而是我们没有充分认识。
患者不是医生的敌人,共同的敌人都是疾病。他们在同一条船上,只不过这条船遇上了时代的风暴。我们衷心祈祷,风暴赶快褪去,早日建立一个正常的、互相信任的医患关系,当然这不只是需要患者与医生的努力,还需要许多国家政策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