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田径协会塑胶跑道田径场验收办法

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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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五)现场验收评议根据预审情况,结合现场验收结果,召开由场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中国田径协会验收组参加的验收评议会,由验收组对合成跑道田径场

(五)现场验收评议根据预审情况,结合现场验收结果,召开由场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中国田径协会验收组参加的验收评议会,由验收组对合成跑道田径场地做出现场评价,对存在问题的场地提出整改建议。
(六)场地验收合格证书颁发程序
1. 对检测验收合格的Ⅰ类、Ⅱ类和Ⅲ类田径场地颁发由中国田径协会签发的合格证书和场地验收审定铜牌。获得I类和Ⅱ类田径场地验收合格证书的田径场地,可承办国家级及以下各级所设项目的田径比赛,在此场地上比赛创造的一级以上运动成绩,中国田径协会予以承认。
2. 对于现场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场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整改后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向中国田径协会提交整改报告并附照片及资料,中国田径协会审验合格后颁发证书。

对于整改内容较多并影响使用的场地,需再次进行现场验收,同时需交纳验收费5000元。
3. 证书内容:
I类田径场地证书内容包括:场地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场地名称、类别(设项齐全),合成跑道长度、半径,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发证机关印章。
Ⅱ类田径场地证书内容包括:场地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场地名称、类别(…、…项目除外),合成跑道长度,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发证机关印章。
Ⅲ类田径场地证书内容包括:场地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场地名称、类别(不能承办中国田径协会田径竞赛规则所规定的国内1~6类正式比赛),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发证机关印章。


4. 中国田径协会将在有关报刊杂志上公布由中国田径协会验收合格并获得田径场地验收合格证书的田径场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及验收人员姓名。
5. 田径场地施工单位每年如有5个以上(包括5个)合成跑道由中国田径协会验收合格并获验收合格证书,其产品将有资格申请中国田径协会审定产品资格证书。
第五条 验收组组成
验收组由中国田径协会选派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和经中国田径协会培训获得结业证书的人员组成。I类田径场地验收组由3人组成,II类和Ⅲ类田径场地验收组由2人组成。验收组成员应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或国家级裁判员等级资格。


第六条 验收组工作要求
(一)验收组成员的食宿、交通补助及劳务费等一切费用由中国田径协会支付,不得接受被验收单位的任何接待及馈赠;
(二)验收组成员在验收期间不得与被验收单位就验收事宜进行单独接触;
(三)验收组成员个人不得向被验收单位透露验收工作有关情况;
(四)验收组成员应本着科学、客观、准确、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验收工作;
(五)验收组成员个人不得对验收做出结论;
(六)验收组成员如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中国田径协会将取消其验收资格并向全国各田径协会发布通告,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田径协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