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审判方法 践行黄志丽审判员工作方法 做“五个过硬”好法官
践行黄志丽审判员工作方法 做“五个过硬”好法官
作者:于合红 郑艳芬 发布时间:2016-07-14 16:06:27
【内容摘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一直是中国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选择了法官职业,就选择了忠诚,选择了无私奉献,就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做一名好法官就必须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责任素质、纪律素质、作风素质。4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周强强调,全国法院要深入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以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激励引导广大干警坚定法治信仰、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坚定的理想信念,代表了当代人民法官崇高的价值追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很强的示范意义。作为新时代的法官,我们要学习黄志丽同志信念坚定、无私奉献的政治品格;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定纷止争、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调查研究、亲和调解、释法析理”贯穿案件始终的工作方法”,努力做一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合格法官。
第一,做学习型法官,将学习当武器。哈耶克说过:“对正义的实现而言,操作法律的人的质量比其操作的法律的内容更为重要。”我们都知道打铁还须自身硬的道理。因此,法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责任素质、纪律素质、作风素质。
法官在政治上就必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必须精通业务,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必须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工作作风。
每个法官都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无论是法律专业知识,还是审判艺术和经验,都需要法官毕生去积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变化,新矛盾、新问题、新情况不断产生,而我国法治正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法律不断被修改和完善,法学理论也一直在修正和发展之中,持之以恒地学习新知识,才有可能做出合法的裁判。
而法官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不仅需要法律和逻辑的运用,还需要对时代的感知、了解流行的道德、掌握政治理论和公共政策。
我个人建议法官参加每年的司法考试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方法,每年新的法律、法规、政策都会在考试中体现,因为司法考试是一个法学知识系统化、理论化、实际化的大总结,考试知识面广、深、全。司法考试可以弥补法官对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了解自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第二,走群众路线,将深入群众做为查清事实,寻找矛盾根源的最佳途径。毛主席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黄志丽法官的进社区、下乡村、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及“黄志丽法官工作室”都是深入群众的具体表现。
只有到群众中去和群众零接触,才能真正、全面、清楚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从而公正地作出裁判,明确双方纠纷根源,快速调解结案。2012年,我承办的一件土地补偿款纠纷案,原告丈夫几年前死亡,留下她和女儿,后其带着女儿改嫁,改嫁时未将其和女儿的户口迁出,改嫁后也未分配土,不幸的是其第二任丈夫又死亡。
现因土地补偿款与其女儿的奶奶(被告)产生纠纷,要求其女儿的奶奶将其和女儿的土地补偿款进行分割。
而被告则认为原告已改嫁拒绝分割。为了查明案情,我和另一名法官到被告家,刚进门我们就被眼前房屋震惊了,只见三间破旧的砖瓦平房,窗户还是老式的四方小格,家中只有年老的被告和其残疾儿子,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我结合原、被告的实际情况,鉴于原告虽无工作和土地,但其年轻有工作能力,而被告经济特别困难。为了兼顾原、被告双方的利益均衡,快速且彻底解决案件,我决定以调解方式结案。
于是我先面对面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因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太大,调解不成功。我又背对背做原、被告的工作,让她们换位思考,我对被告说:“毕竟还有你的亲孙女,你愿意让你的孙女受苦吗?请你仔细考虑考虑”。
然后,我又把原告叫到面前对其说:“你也看到了被告的实际情况,你还年轻能劳动,被告是你女儿的亲奶奶,血浓于水,考虑一下你女儿的感受,望其慎重考虑”。一小时后,双方还是没有结果,我又果断地与该村支书电话联系,该村支书到场后,通过我们苦口婆心将近两个小时的劝说,原、被告双方被我们的真心、耐心所感动,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些年来汤阴法院的送法进军营、送法进校园、走万户、进千企以及巡回开庭、干警包村联片等都是深入群众的具体表现。但法官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为了全面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我建议法官将群众生活最直接、最贴切、最广泛的法律和案例制成光盘或小册子(配上图案以便群众理解),通过乡村、社区的广播或发放小册子,对于不识字的群众可以通过听广播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对于有知识的群众可以通过看书来掌握法律知识。
当然,上述方法必须长期有序地执行,而不是形式主义。
第三,法官应胸怀司法为民、亲民、便民这颗红心和拥有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颗忠心,朝着案结、事了、人和这个工作目标去工作。无论是红心还是忠心都不应只是嘴上说说,而应用行动来表示,具体表现为法官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上,体现在对待法官这个职业的态度上。
作为一名法官只有怀着对职业的热爱,认为付出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怀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的宗旨,将热情和忠诚倾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用真心、真情、爱心、耐心与当事人沟通,才能彻底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
法官应将群众当亲人,从立案、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庭后调解、判决送达、上诉(调解)、审诉(调解)、执行等程序,每个程序都应认真热情对待每个群众,放下身段与群众沟通。
法官应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忠诚履职,始终做到心系群众,贴近群众,群众纠纷无小事。2013年春天,我曾审理了一件房产纠纷案,原、被告系亲兄弟,原告认为父亲分配给自己的房产系自己出资筹建应多分,而其父亲却将案件中争议的房产平分给弟兄二人,为此,原告将房屋锁住并将室内的水电关闭,使被告分得的房屋无法使用。
对办案法官来说,房产纠纷最好是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于是我和石庭长一起来到现场,通过现场察看和询问街访邻居及村镇有关干部,并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由于该房产所处地理位置好,房产价值高,在金钱利益上兄弟二人各不相让。
当时,我想让他们互相冷静一下,然后再处理。可就在我们办案法官去现场察看后第三天,原、被告就打了一架,并已由公安机关处理打架一事。一案接一案,严重伤害了原、被告的兄弟情谊。我想不能再让原、被告兄弟仇恨加深,于是我立即给办理原、被告兄弟打架一案的公安机关干警电话联系,希望我们联手共同解决案件。
随后,我先后四次到公安机关配合公安干警处理打架一案,办案警官也曾三次到法院协助我解决房产纠纷案。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我们耐心细致地讲法释理,兄弟二人被我们的真诚所打动,被告主动将房屋门锁打开并将水电接通,使原告应分房屋顺利对外出租,而原告也念在兄弟情分上同意将收取的房租给被告一部分,打架一案也得已妥善解决,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第四,保持清正廉洁,严于律已的工作作风。汤阴县人民法院的每位干警都有自己的亲情寄语,用寄语时刻提醒每位干警要严于律已,清正廉洁。法官也是人,也有七情之欲,面对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法官应始终坚持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工作作风。
我的亲情寄语是:“不因一案毁公道人心,不因一文损清白人格”,我自参加工作办案以来,时刻牢记法官的使命,办案坚持公正不讲人情,坚持原则不讲关系,不用手中的审判权为自己和家人及亲戚谋取任何私利。
有些案件调解结案或判决后,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会为表示感谢执意安排吃饭,都被我婉言谢绝,我告诉他们司法为民是法官们的根本宗旨,这是我的职责。
我常对当事人说能调解一起案件,彻底解决问题我心里已特别高兴,这样即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减少了法官们的工作量,使案件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公生明,廉生威”,每位法官只有以自己实际行动,树立起清正廉洁的法官形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总之,要做“五个过硬”的好法官,就必须始终拿着学习这把抢,沿着群众这条路,怀着司法为民、亲民、便民这颗红心,朝着案结、事了、人和这个目标,穿着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这身防弹衣,为人民利益而谋,为公平正义而战。那么,任何一名法官都将是黄志丽法官的缩影,全国各级法院将会是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