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昭图片 王伯昭就被打事件召开发布会 驳斥王晶(组图)
我,王伯昭,1957年9月出生在南京。1981年9月开始步入影艺界,拍摄了电影《笔中情》,担任男主角。1982年8月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获文学学士学位。2000年1月毕业于美国南加州大学电影学院,获艺术硕士学位,从业二十余年来,拍摄了四十余部电影、电视剧等艺术作品。曾与香港、台湾、美国、日本多位著名影人合作,曾在李安先生执导的《推手》中饰主要角色。该片获多项金马奖。
2004年6月,我与《小鱼儿与花无缺》剧组的投资方签约。聘用我扮演剧中“江别鹤”一角。7月以来一直在北京怀柔区飞腾影视基地拍摄。
2004年9月18日下午,我与专门为张卫健、谢霆锋等人化妆的化妆师发生较激烈的口角,我找到剧组负责监制的高先生解决处理。后高先生告诉我他训斥了那位化妆师,并向我道了歉。
2004年9月18日晚上8点钟,我到现场拍戏。到场后发现有许多无关人员在场观看。此时张卫健与李姓女导演用广东话讨论剧本。然后张告诉我剧本改了,原来我扮演的江别鹤是一个武功废弃的活人,改了后,让我扮演一个死了的江别鹤被张、谢扮演的角色打。
当时我提出用替身,张与导演不同意。张向我保证不会打到我,还在他自己脸上示范。谢还示范他的脚不会踢伤我的腿。张卫健还告诫我千万不要动。开拍后,张就一屁股坐在我身上,用右拳打我左脸。
谢用脚踹我左腿和胯。一阵猛烈拳打脚踢后,我头如五雷轰顶,耳鸣,眼冒金花,腿痛疼难忍,我大喊不拍了,不拍了!我说这不是拍戏,这是打人!之后我就离开现场打110报警。赶来的民警让我到怀柔区第一医院就诊。
诊治后我已无法开车,就乘朋友的汽车到怀柔区杨宋派出所做笔录。笔录后,此时头脸、腿也十分肿胀,已无法走路,坐朋友的车又返回医院复诊,医生让交三千元住院治疗。剧组不同意我住院。第二天因疼痛难忍,头昏脑胀,无法行走,送到304医院就诊,现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左大腿软组织损伤、左肾轻度挫伤、面部软组织挫伤。
我在此事件中被打致伤,人身权利,人格尊严受严重侵犯,我声明:
一、这起被打事件是不正常事件,因为我不是在对打中,而是在静止中被殴打致伤。此种情况在影视剧组中闻所未闻。现在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我相信公安机关会公正严肃处理。我将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二、我要求打人者公开直接向我本人赔理道歉。有关责任方赔偿我的损失。
三、对于事件发生后,有人公开发表的有损我名誉的言论,我保留依法维护我合法民事权益的权利。
四、我感谢在我被打伤后,社会各界许多朋友对我的亲切关怀和慰问。感谢304医院的医护人员对我及时周到的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