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不指责龚刚模 理解李庄 同情马小军
李庄当庭大曝"诉辩交易" 表示二审认罪有假
2010-02-09 13:22:56 来源: 北京晚报(北京) 跟贴 2 条 手机看新闻 北京晚报2月9日报道
今天上午10时,重庆市一中法院对律师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江北区法院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即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成立。撤销原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的量刑部分,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也就是说,李庄庭审时的突然认罪为自己减少了一年铁窗生活。李庄显然认为判决没有达到预期,并当庭大曝“诉辩交易”,表示二审认罪有假,恳请16万中国律师为其申诉到底。
一审定罪认定不变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1月24日、26日、12月4日,李庄、马晓军先后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李庄在会见过程中,唆使龚刚模在法庭审理时谎称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向龚刚模宣读同案被告人樊奇杭的部分供述,以配合龚刚模推翻以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李庄又指使重庆克雷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以证明龚刚模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虚假事实。
2009年11月底至12月初,李庄引诱龚刚模之妻程琪作龚刚模被樊奇杭等人敲诈的虚假证言,并要求程琪出庭作证。同年11月24日,李庄指使龚刚模之兄龚刚华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下称保利公司)员工作伪证,否认龚刚模系保利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控制者。
龚刚华遂授意保利公司员工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同年12月10日,龚刚模向公安机关检举李庄的行为。同月12日,李庄被公安机关捉获。审理中,上诉人李庄当庭认罪。
从判决中可见,一审中认定的事实在二审判决中被全部认定。
记者联系上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高律师说,二审对刑法306条仍然认为是行为犯,而非结果犯。法院认为李庄在担任龚刚模的辩护人期间,教唆龚刚模作被刑讯逼供的虚假供述,引诱、指使证人作伪证,指使他人贿买警察作伪证,其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秩序,已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比如马晓军的证言,指证李庄有教唆行为的部分法院就采用,而对他表示会见龚刚模的笔录都是真实的部分都没有采纳。也就是说,对公诉方有利的证据就采用,对公诉方不利的证据就不采用。”高子程无奈地表示,他们提出的公诉机关没有拿出李庄提供的伪造的证据,也没有妨害任何证人作证等无罪辩护意见未被采纳。
李庄认罪获从轻处罚
在二审开庭时,李庄在辩护人都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承认了一审的全部指控。表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适当,并撤回上诉理由。
据记者了解,庭审后,辩护律师带着一肚子不解会见李庄,向其询问突然认罪的原因。“李庄除了说了句‘惊天秘密’,再没做任何解释。”
在李庄认罪后,本报曾多方采访,猜测其认罪原因。被业内人士认为最有可能的就是李庄以认罪方式获得从轻处罚,改判缓刑。著名刑辩律师李肖霖就分析说,李庄认罪谋缓刑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因为他认罪就恰恰支持警方的观点,就是抓对了人。
事实上,李庄的认罪在二审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二审法院考虑其认罪态度,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撤消了原判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判决,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虽然减了一年刑期,但仍然是实刑。
高子程律师对改判的结果表示:“只有从轻处罚才能显示李庄认罪的结果。但是改判只是在掩盖,是用从轻处罚来掩盖李庄无罪的事实。”
李庄当庭大喊认罪有交易
“在听到判决结果后,李庄情绪非常激动,气愤地对着话筒大喊。他说自己没有认罪,二审的认罪是假的!”在描述李庄庭上表现的过程中,高子程律师的声调都提高了八度。
高子程律师说,昨天他去会见李庄时,李庄表示公诉人让他做辩护律师的工作,让他们做有罪辩护。李庄回复说:“我说服不了他们。”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无论是李庄喊冤,还是李庄认罪,高子程、陈有西两位律师坚持为其做无罪辩护。辩护词、申请书写了几万字。
对于一年半的判决结果,李庄显然无法接受,他表示会申诉到底,甚至当庭大曝认罪的原因。“李庄当庭大喊,开庭前有关领导做过他的工作,承诺只要认罪就判缓刑。现在这个结果显然丧失诚信。开庭前,公诉人还让他撤回上诉。”高子程律师说:“李庄被带出法庭时,一边走一边说再见,恳请16万中国律师为其申诉。”
高律师评价说,今天的宣判又是一场闹剧。对二审判决的决定者而言,这纸判决非常滑稽。“首先庭审过程滑稽。李庄二审时表示撤回上诉理由。我问李庄‘你撤回上诉吗?’李庄说坚持上诉。李庄既没有说新的上诉理由,也没有说上诉请求,庭审就往下进行了。第二,李庄在庭上自称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实际上是种认罪态度,但并非真的认罪。他从没承认过实施什么行为。从李庄开庭的六点陈述来看,可以解读出他是被迫认罪。”
李庄开庭时承认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还写了悔过书,如今又说并非真的认罪,让人吃惊。高子程律师说:“李庄的表现昭示着他从未真正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