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平检察长 新疆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受贿424万余元被判刑14年6个月
新疆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受贿424万余元被判刑14年6个月
新疆检察院原副检察长
受贿
新疆新闻
亚心网讯(通讯员 曹啸江 高阳) 2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尼加提·卡德尔受贿一案在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一天的审理,于当日18时45分当庭宣判,被告人尼加提·卡德尔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尼加提·卡德尔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被告人尼加提·卡德尔案发前曾历任喀什地区伽师县文教局干部、团委副书记、书记,伽师县副县长,喀什地区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副厅级)。
经法庭审理查明,2000年1月至2010年4月,尼加提·卡德尔在担任喀什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土地转让、工程建设、查办案件、人事调整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陈某、赵某、孙某等13人22次现金及财物,共计424.75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