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瑞生杨议 省府召开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会议 许瑞生出席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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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昨日(7月1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会议,这是我省垃圾处理专项工作最高规格的一次会议.副省长许瑞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省政府还跟各地级以上市

昨日(7月1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会议,这是我省垃圾处理专项工作最高规格的一次会议。副省长许瑞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省政府还跟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签订了2012至2014年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书,从编制规划、提高处理率、建转运站、建收集点、净化城镇、清洁乡村等6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用3年时间实现全省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覆盖。

农村清洁工程:已清垃圾15万吨

今年以来,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成为社会热点。2月,南方日报推出有关“垃圾围村”专题报道,省委书记汪洋专门作出批示,引发了全省上下对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的重视。

尽管广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排全国第三位,但全省无害化处理场的座数却排在全国第15位,“一县一场”建设落后于河南、河北、海南、宁夏、山东、浙江、江苏等省区。而且绝大部分的无害化垃圾场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东西北地区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据统计,全省67个县(市)中仍有47个县(市)的垃圾采取简易处理,珠三角地区仍有恩平、开平、惠东、封开、怀集、四会、广宁等7个县(市)尚未实现无害化处理。

尤其是在农村,许瑞生介绍,当前我省大部分农村垃圾处于“三无”状态(无管理机构、无资金投入、无保洁队伍),一些地方“垃圾靠风刮”、“垃圾围村”现象普遍存在。还有许多村里没有集中垃圾收集点,镇里没有符合标准的转运站和垃圾运输车,没有密闭式的垃圾转运车辆,没有保洁队伍收集垃圾,以致农村、乡镇垃圾大量积存。

据了解,为了推进全省垃圾处理工作,今年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全面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确立了全省未来30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目标和思路,并争取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工作目标。

省住建厅党组书记王芃还介绍,上月启动的全省“大清洁,乡村美”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一个月来效果显著。县镇村三级动员场次已分别达到177次、992次、12047次,总投入劳动力近160万人次,共清理垃圾逾15万吨。

县级处理场:服务半径约30公里

昨日的会上,省政府还跟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签订了2012至2014年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书,分别从编制规划、提高处理率、建转运站、建收集点、净化城镇、清洁乡村等6方面提出了系统的目标要求,明确各地要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切实抓好农村清洁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用3年时间实现全省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覆盖,实现全省“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

许瑞生要求,各市、县要在2012年底前编制完成全行政区域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专项规划,以解决设施建设被动,选址难、落地难等突出问题。同时按照《行动计划》提出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确保到2012年底,各自然村建成1个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点,实现“一村一点”;到2013年底,全省各建制镇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转运站,实现“一镇一站”。

到2012年底,珠三角所有县(市)至少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或焚烧厂,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到2013年底,全省各县(市)至少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或焚烧厂,实现一县一场,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

笔者了解到,省住建厅还专门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引》,对“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给出了系统解决的技术方案。

如自然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8公里,服务人数一般情况为500-600人。建制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宜每2-3平方公里设置一座;距离镇(街)城区5公里以下的农村区域,纳入城区转运站的服务范围;距离镇(街)城区5公里以上的农村区域,宜在农村区域选址设置小型转运站,服务区域为2-5公里范围以内的周边农村。

县级生活垃圾处理场服务半径约为30公里;30公里以外的乡村可以区域中心镇为节点,组团式建设镇级生活无害化处理场等。

生活垃圾处理费:向乡镇延伸

在城乡垃圾处理的资金保障方面,许瑞生也要求各地要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县(市)无害化处理场、镇转运站、村收集点等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设施运营费用支出要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省财政厅也正会同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研究一揽子解决农村垃圾管理省级财政补助方案。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生活垃圾处理费或将在解决城乡垃圾处理资金问题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据悉,从2002年起,我省开始在设市城市范围内,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要求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据了解,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城区、31个县(市)均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2011年实际征收额超过20亿元(含清洁卫生费),收缴率达89.17%。

根据会议精神,除了县(市)城区要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我省还将逐步将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开征延伸向乡镇,仍未开征垃圾处理费的县(市)要加快开征的进度。据悉,省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制订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指导标准,督促指导各市、县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工作。

此外,笔者还了解到,作为我省两个全国垃圾分类试点的广州市,目前已开始探索推进厨余垃圾“转袋投放”、生活垃圾“按袋计量收费”和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等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