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世国诈骗 感动中国年度人物田世国被指诈骗老乡(组图)
《感动中国2004年度人物评选》颁奖晚会现场,为母捐肾的田世国登台领奖。 (资料片)
田世国,因为捐肾救母的感人壮举,于2005年1月被央视评选为2004年度“感动中国”人物,2005年9月被评为山东省首届十大孝星之一。2007年春,以田世国为原型的电视剧《温暖》在央视热播。一时间,他的名字家喻户晓,成为当代孝子的典范。仍旧是田世国,却同时与几起经济纠纷案相关,甚至被人斥为“法律骗子”。扑朔迷离的田世国究竟是怎样的?
追讨80万“担保金”未果
"收到条"鉴定结果显示,盖章日期比落款日期至少早了两个多月,又由于田世国"在一审、二审诉讼中的陈述不一致",广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田的主张不足信,驳回其诉讼请求。
2005年12月的一天,一纸应诉通知书由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分别寄至临沂市糖酒经贸总公司(以下简称临沂糖酒公司)及其出资公司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陵美酒)。起诉人是身在广州做律师的田世国,他与临沂糖酒公司的关系在于其弟曾为该公司职员。
诉状称,临沂糖酒公司在2003年3月收到田世国为其弟交纳的担保金80万元,双方约定2003年年底前返还,但临沂糖酒公司一直不予返还。
这一诉状让两家被告“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兰陵美酒根本不知道80万元担保金的事,糖酒公司也从未收到过什么担保金。”兰陵美酒法律顾问段新明事后表示,他们直到法院首次开庭时,才见到所谓公司开具的担保金“收到条”——这是田世国手中的唯一证据。
段新明向记者指出,“收到条”文后盖的是公司的行政公章,落款时间“03.3.28”与印章没有重叠之处。
“公司没收到过田世国的担保金,我们认为‘收到条’纯粹是田世国盗用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信自己填写的,因为田的弟弟是糖酒公司的职员,有获得公司空白信的条件。”段新明说。
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田世国手中的“收到条”作假,2006年5月,番禺区人民法院判决临沂糖酒公司败诉。
其后,临沂糖酒公司将此案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诉讼中,临沂糖酒公司申请对“收到条”做了司法鉴定。“既然田世国声称公章是落款时间当天盖的,那我们就证明它不是当天盖的。”二审时的临沂糖酒公司代理律师段新明说。
鉴定结果显示,盖章日期比落款日期至少早了两个多月!又由于田世国“在一审、二审诉讼中的陈述不一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田世国的主张不足信,驳回其诉讼请求。
田世国诉茂源公司向其借款36万元逾期不还,证据是一张"证明及欠款说明"。但茂源公司认为该"证明"后半部分的"借款"内容为田世国私自添加,公司对此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