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达简介 陈伯达生平简历及其最后口述回忆
陈伯达(1904年7月29日-1989年9月20日),原名陈建相,字尚友,福建惠安人,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理论家。
陈伯达曾是中共中央重要文胆,长期担任《红旗杂志》主编,后来担任中央文革小组组长,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增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成为仅次于毛泽东、林彪、周恩来的中共“第四号人物”,是中共九届政治局五位常委之一。
在毛众多秘书当中,陈伯达是担任秘书时间最长的一个,前后共达31年。1970年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后失势并失去人身自由,1972年7月陈伯达被打倒。1981年,被中国共产党列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陈伯达是中共“理论家”、“笔杆子”,他著有《人民公敌蒋介石》、《中国四大家族》、《评〈中国之命运〉》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著有《论毛泽东思想》、《斯大林和中国革命》,参与起草《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二十三条》、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十六条》等。
1904年,陈伯达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府惠安县洛阳镇岭头村。1919年考入厦门集美师范学校。1924年到上海,任《厦声报》 驻上海记者,同时在上海大学文学系学习。1925年春回厦门,加入中国国民党,随即赴广州入中山大学文学院。
1926年,任国民党汕头市党部秘书。在此认识同乡、时驻汕头国民革命军独立团团长张贞,当上张贞的秘书。北伐战争开始,张贞团攻下福州,扩编为国民革命军独立第四师,张贞任师长,陈伯达任师长秘书,福州军事干部学校政治教官,少校军衔。
1927年3月,何应钦在福建清共,张贞密送陈伯达逃离福州,赴上海。1927年4月下旬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7月被派往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0年返回中国,在北平中国大学任教,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宣传部部长。1931年4月8日,陈伯达抵达天津。当天夜里,连同陈原道、徐兰芝等顺直省委一些其他共产党一道被捕。
1931年9月4日,陈伯达从天津被押解到北平,被判处两年半徒刑。1932年出狱。1933年初,赴张家口到吉鸿昌部队工作。1935年12月9日,北平爆发“一二·九”运动。次日,陈伯达受中共中央北方局的指派,赶到北平,与李葆华、柯庆施等一道领导当时北平全市学生的总罢课,并负责执笔起草北平学生运动的宣传大纲。
1936年春,刘少奇以中央代表的身份来天津担任北方局书记,改组北方局,提名彭真任组织部长、陈伯达任宣传部部长、林枫任秘书长。
1937年到延安。先后在陕北公学、中共中央党校当教员,马列学院副院长。1939年春,调到毛泽东办公室,成为毛泽东的秘书。陈伯达当选七大候补中央委员,随后递补为中央委员。
1949年12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了陈伯达《斯大林与中国革命——为庆祝斯大林七十寿辰而作》一文
1951年,陈伯达在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三十周年写了政论文章——《论毛泽东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的相结合》和《毛泽东论中国革命》,此两篇著作奠定了他作为中共党内重要文件起草者、毛泽东思想最高传达者的地位。
1958年5月25日,中共八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举行。此次会议决定由中央主办一个“革命的、批判的、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杂志”,定名为《红旗》,每半月出版一次,由陈伯达担任总编辑。
陈伯达开始担任中共党刊《红旗》杂志的主编,成为毛泽东的权威发言人。然而好景不长,1959年7月14日,江西庐山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彭德怀、黄克诚责难大跃进的政策和问题,毛泽东讲陈伯达没有很好地配合,怀疑起陈伯达。
为此陈伯达撰写了长篇的批判彭德怀论著,以博回毛泽东信任。1960年,陈伯达负责起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也称“六十条”,开始指挥人民公社运动。
然而人民公社运动,引起了苏联方面的反感,赫鲁晓夫对人民公社的不同看法也通过西方媒体释放到国际社会,此举激怒了毛泽东。在毛的授意下,陈伯达连续撰写大量社论批评苏联为“修正主义”,他也参与到1962年至1963年的九评苏共行动中,作为中苏交恶时期双方对抗的一个主要战争。
1966年5月31日,经毛泽东批准,陈伯达率领工作组到人民日报社夺权。6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号召群众起来“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同日,北京大学聂元梓等人写的诬陷、攻击北京大学党委和北京市委的一张大字报,经毛泽东批准,向全国广播。
4日,《人民日报》公布中共中央关于改组北京市委的决定。同时发表北京新市委决定,改组北京大学党委,派工作组领导“文化大革命”。1966年6月30日,在时任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的授意下,中央办公厅的造反组织贴出国家计委的第一张大字报:《田家英的高级情报员——杨波》。
“文化大革命”中,陈伯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革小组组长,被指充当林彪势力的主要成员。1970年8月23日,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在庐山召开。会上,林彪、陈伯达抛出“称天才”的材料,坚持设国家主席,当即受到毛泽东、周恩来以及与会多数同志的揭发批判。
但在1970年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他因为设立国家主席问题和“天才论”问题上的公开舆论鼓动而遭到了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的严厉批评,从此他便从中国大陆政坛消失。1970年9月6日,在九届二中全会闭幕的会议上,中共中央宣布对陈伯达进行审查。经过全党批陈整风运动的揭发和批判,经过陈伯达专案组的深入调查,取得了陈伯达反革命罪行的大量物证、人证、旁证。
1970年10月18日,中央警卫团拘押陈伯达;同日,他的秘书王文耀、王保春等人也被隔离关押。1970年11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传达陈伯达反党问题的指示》:九届二中全会“揭露了陈伯达反党,反‘九大’路线,反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严重罪行,揭露了他假马克思主义者、野心家、阴谋家的面目”,“中央决定将毛主席《我的一点意见》一文印发给你们”。
“批陈整风”(对外称“批修整风”)运动自此由上而下地展开。
1971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反党分子陈伯达的罪行材料》。材料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陈伯达的反动历史”。第二部分为“投靠和追随王明、刘少奇,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第三部分为“对抗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反党乱军,阴谋篡权”。
第四部分为“投靠王明、刘少奇,招降纳叛,搞独立王国”。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扩大传达反党分子陈伯达问题的通知》。1971年2月24日,周恩来代表党中央在华北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系统地揭露了陈伯达的罪行,并宣布了关于改组北京军区的决定。
1971年3月,毛泽东指出:陈伯达早期就是一个国民党反共分子。混入党内以后,又在一九三一年被捕叛变,成了特务,一贯跟随王明、刘少奇反共。他的根本问题在此。所以他反党乱军,挑动武斗,挑动军委办事组干部及华北、军区干部,都是由此而来。
九届二中全会以后,毛泽东的《我的一点意见》批判陈伯达为假马克思主义者、野心家、阴谋家。4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把批陈整风运动推向纵深发展的通知》。1972年7月2日中共中央批发《关于国民党反共分子、托派、叛徒、特务、修正主义分子陈伯达的反革命历史罪行的审查报告》的通知及附件材料,指其为彭德怀、刘少奇、林彪反党集团的主要成员:
1972年8月3日邓小平给毛泽东的信中讲到:“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打倒了刘少奇反革命的资产阶级司令部之后,又打倒了林彪、陈伯达这个反革命集团,再一次为党和国家消除了最大的危险,使我不禁欢呼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
”邓小平对陈伯达的评价是:“这个人很自负,很虚伪,从来没有自我批评。他会写东西,我从来没有听到他赞扬过别人写的好东西。对于能写的别人,他是嫉妒的,例如对胡乔木。他经常的口头禅是“我是个书生,不行”,这就是他唯一的自我批评。他看不起没有他参与过的文章或文件。”
陈伯达指邓小平导致反右扩大化。邓小平在三中全会作整风反右报告,把知识份子和资产阶级放在一起打击,该文没有收进《邓小平文选》(官方许多出版物完全不提邓反右的角色)。
1971年9月13日,中国爆发九一三事件,林彪在与毛泽东的政治对抗中不敌,而被迫北逃、飞机坠毁于蒙古。同日,他被架往秦城监狱,自感身陷绝境的陈伯达大呼求救,称在1948年河北阜平曾救过毛泽东(当时陈伯达听到飞机轰炸,他跑至毛泽东住处,待毛泽东刚离开时,国军飞机炸弹准确摧毁毛泽东住处)。
几日后,他的狱中生活待遇明显改善,并有医生每天检查。然而在政坛上,批林批陈运动仍在火热中。1973年,陈伯达在中共十大上被开除党籍。
1976年9月,毛泽东逝世后,华国锋、叶剑英、汪东兴等人发动怀仁堂事变,逮捕四人帮。不久,陈伯达被正式逮捕,特殊的待遇也因此结束。1980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被告席上站着10名被告,陈伯达排在第五个,即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
12月,第一审判庭对陈伯达所犯罪行进行法庭辩论,陈伯达为自己做了一个小时的辩护。陈伯达的辩护人甘雨沛也依照法律,为他作辩护:主张陈1970年庐山会议结束不久即失去自由,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的继续犯罪不应负责任。
对其在“冀东事件”中成千上万人被诬陷、迫害,数千人死伤的后果,并非仅因陈讲话导致,陈对此应负一定罪责,而不能负全部责任。
此外陈伯达对于自己犯罪事实与后果全部承认,态度比较好。随后陈伯达再度要求陈述,称自己对刘少奇、陆定一、冀东冤案有罪。在第三次发言中,他请求法庭对他宽大处理,称“整个案件可以判处死刑”,但是“不一定采取这个措施”,当然如果“不能平民愤,那么杀掉也可以。
”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陈伯达有期徒刑18年。
同年7月5日,陈伯达此前的同事王力在秦城监狱中,向邓力群、胡耀邦、邓小平、彭真、胡乔木、黄克诚写信,称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没有点陈伯达的名,是科学的态度,是英明的。
”并称陈伯达曾为党内建功,且已被关押十余年,建议假释陈伯达。十天后,中共中央前往北京复兴医院的犯人病房,向陈伯达转达中央精神,以保外就医的模式,调入北京友谊医院的干部病房。此外北京市公安局请陈伯达之子陈晓农进京,照顾陈伯达。1981年8月5日,他正式保外就医。数月后,陈伯达在友谊医院逐渐康复,北京市公安局将其安排于郊区的一处平房,陈伯达不再返回秦城监狱。
陈伯达早在延安时期就是中央重要的文胆,能够引经据典地发表具有灵气和犀利的文峰,而在他出狱后,由于长久停留在自我谴责和颓废中,晚年更多是对书籍的研讨,而不再对于政治提出立场。1982年,在朋友的帮助下,周扬主动接触陈伯达。
沟通中陈伯达自述,垮台是因为和江青产生冲突。会谈中,陈伯达将自己的写作草稿交给周扬,后者通过疏通关系,将陈伯达的《求知难》以“纪训”署名,发表于1982年的第十期《读书》杂志。
陈伯达对此事十分感动,自感晚年长期处于被孤立状态,周扬不避嫌的善举,使陈为之动容。然而次年,周扬因“异化论”和“人道主义”立场,卷入“清除精神污染”的批判,病倒入院长期昏迷,两人因此无缘相会。
1983年,胡乔木举荐陈伯达新作《认识的渐变与突变——从<坛经>看中国佛学的顿渐两派》,并于1983年7月出版于《理论与实践》,署名“程殊”。
1988年10月17日,陈伯达刑满释放,人事关系由北京市公安局转到了北京市文史馆。1989年9月20日,陈伯达因心肌梗死卒于北京家中。骨灰送往北京八宝山火化,但没有讣告或悼词。9月30日,新华社发布电讯。
陈伯达在文革前后曾经提出要加快发展电子工业,事后被批判为唯生产力论,对抗“以钢为纲”的最高指示。
陈伯达因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于批斗刘少奇等人有罪过,和林彪、江青等人一样,在中国共产党党内、及主流民间评价中,均为负面为主。陈伯达在1988年出狱后,接受叶永烈的采访时表示:
“我是一个犯了大罪的人,在“文化大革命”中,我愚蠢之极,负罪很多。“文化大革命”是一个疯狂的年代,那时候我是一个发疯的人。我的人生是一个悲剧,我是一个悲剧人物,希望人们从我的悲剧中吸取教训。……我不过是一个不足齿数的小小的“小人”之辈,我仍愿永远地批评自己,以求能够稍稍弥补我的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