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人豪委托 郑通声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受市长郑人豪委托,5月7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主持召开第6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2015年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粤东片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决定建立市政府督查专员制度,聘任首批督查专员;部署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有关工作。
会议传达贯彻了4月27日省政府召开的2015年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粤东片区)工作会议精神,指出,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推动加快振兴发展的关键一年。要持之以恒地推进振兴发展工作,做好省市有关任务的衔接,尽快将我市2015年振兴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同城化工作机制,加强与潮州市、揭阳市的联系沟通,协调推动汕潮揭同城化相关合作事项的落实。
为更有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会议决定,建立市政府督查专员制度,从市有关部门选聘24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首批市政府督查专员。会议强调,建立市政府督查专员制度,是进一步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的重要举措和有益探索,对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支持、配合市政府督查专员开展工作,督查专员要秉承公正、廉洁、为民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要加大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以及民生工作的督查力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汕头加快振兴发展。
为切实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我市将从今年起到2018年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按照“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切实创新水资源管理模式,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推动相结合的新型节水机制,提高全市用水效率和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城市资源、经济、社会、环境、生态的协调发展。
会议对我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强调要以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新建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及其他公益性建筑,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为重点,逐步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全市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累计建成绿色建筑8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底,绿色建筑占全市新建建筑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