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万林云旭阳 胡万林涉非法行医致死案洛阳开审原告索赔110万元
9月2日,号称“神医”“当代华佗”的胡万林涉嫌非法行医致死案,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请求依法判决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扶养费、差旅费等各种经济损失110万元。包括当事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代表共260余人参加庭审。
原告代理人认为,被告胡万林曾困非法行医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1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故,改头换面以养生大帅的名义到处招摇撞骗。为敛取钱财,2012年8月,胡万林授意被告吕伟在新浪网注册“自然之子”的博客,对其进行包装宣传,并杜撰大量虚假文章对胡万林的所谓“养生名疗法”进行大肆吹捧。
由被告唐孟君负责从网络上联系全国各地各种疾病患者及中医爱好者,以举办养生培训为由收取前来学习患者和学员每人数千至一万元的学习费用。2013年8月,吕伟指使唐孟君通过网络联系人员进行培训,由胡万林传授所谓的“健康养生知识”。
原告人的儿子云旭阳原系黄河科技大学学生,上学期间喜爱中医针炙推拿技术,并为此四处拜师学医。2013年8月29日,云旭阳从漯河离家到洛阳某宾馆参加胡万林的养生培训班。8月31日,云旭阳喝下胡万林等人用咖啡、白糖、盐、生抽(或酱油)、陈醋以及大量芒硝兑水调成的“五味汤”后,身体出现了严重的呕吐、抽搐、休克等症状,在长达几个小时的时间里,胡万林等人不送云旭阳及时去医院抢救,仍然采用所谓的泼水、灌水的方法加重了云旭阳的病情,延误了最佳的抢救时间,最终导致了云旭阳的死亡。
胡万林等人在明知不具备行医资格的情况下,通过网络以办养生培训班为名招收全国各地不明真像的患者和学员前来学习,并收取巨额费用。以欺骗手段诱使学员喝下所谓的“五味汤”后,采用大量喝生水、严重呕吐的方法对身体产生严重损害,在云旭阳身体出现严重问题时不送医院抢救,最终导致了云旭阳的死亡,胡万林等被告的行为与云旭阳的死亡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对因云旭阳的死亡给原告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四被告的行为系共同侵权行为,应当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系农民出身,含辛茹苦将云旭阳培养长大,本想他能够承担家庭重担,报答父母养育之恩,成为社会的栋梁,没曾想白发人送黑发人,噩耗传来原告精神几度崩溃,痛不欲生。胡万林等人这种漠视生命、草菅人命的犯罪行为除应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外,还应当对原告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为严肃法纪,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提起此诉,请求依法判决,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记者 宋向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