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宪庚中央委员 六中全会决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赵宪庚、咸辉为中央委员
咸辉,女,回族,1958年3月生,甘肃定西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3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
1975年3月,甘肃省定西县香泉公社插队知青;1978年2月,中央民族大学汉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文学学士;1982年1月,甘肃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干事;1986年7月,甘肃省委统战部干部处主任科员;1988年7月,甘肃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副处长;1993年9月,甘肃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处长;1999年4月,甘肃省委统战部助理巡视员兼干部处处长;2000年5月,甘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干部处处长;2000年10月,甘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2003年3月,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其间: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在兰州大学经管学院区域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4年9月,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省纪委常委;2005年3月,甘肃省兰州市委副书记(挂职);2006年5月,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省纪委常委;2007年3月,甘肃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其间: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2008年7月,甘肃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红十字会会长;2012年4月,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红十字会会长;2013年3月,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甘肃行政学院院长,省红十字会会长;2015年5月,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甘肃行政学院院长,省红十字会会长。
2016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党组书记。2016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代主席,自治区政府党组书记。2016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政府党组书记。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2016年9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咸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