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刚口语 海口特派办李晓刚成为海南省首批公职律师
9月中旬,海口特派办上市公司监管处专业监管人员李晓刚,经海南省司法厅审批,成为海南省试点首批公职律师。
公职律师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1993年,国务院在批转的《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在国家机关中进行公职律师试点。2002年,司法部在《关于进一步推动律师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积极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今年3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省直国家行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师试点方案并着手开展公职律师的试点工作。
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是世界通行的做法。目前,美国、香港、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公职律师制度。公职律师的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二是参与部门规章的起草、审议和修改;三是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四是提供法律援助;五是承担咨询、培训等其他法律事务。
首批获得海南省司法厅审批通过的公职律师共46名,主要来自海南省省直机关、海关、税务等省级主要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