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新差旅费标准实施 提3倍仍觉得不够
以前的标准是“每人每天58元”,包括“住宿费40元、吃饭15元、交通3元”。按这个标准,只有一个结论,大家干脆不要出差了,否则只能自掏腰包。
当然,该出的差还是要出。规定不切实际,只能通过别的方式解决了。就拿我出的几次差来说,大部分是由地方接待。新标准相对过去比较符合实际,同时也感觉有些地方还不是特别清楚。比方说,东部、西部消费水平大不一样,都是一个差旅标准,不太好操作。
如果定点的饭店离办事地点很远,交通费就很难说够不够。还有,按新标准,我们这样的“小兵”是没资格坐飞机的,到新疆、海南出差该怎么办?我是一名普通公务员,在差旅费问题上,说心里话,我们并不想要“奢侈”,只是希望能实事求是定标准,给我们一个起码的尊严。
一名新任公务员的出差清单:规范公务接待路还长
小章去年刚毕业,分到某部委机关不久,去南方某地开了个会。第一次出差,回来后自己算了笔账。
住:出差四天,第一天住在五星级酒店(省会城市),住宿费1100元(由于是团体住宿,可能有折扣优惠);第二天到第四天住在三星级酒店(非省会城市,三星级为最高),每天住宿费是300元。
食:除了在酒店吃自助外(早餐:50元;午餐:100元)。四顿晚餐都是宴请。第一顿五星级酒店,6个人消费1200元左右。第二顿在一家特色店,3个人消费300元左右。第三顿在一家园林店吃,10个人消费1000元左右。第四顿吃的是私家菜,开了一瓶白兰地,10个人消费1100元左右。
行:往返坐飞机,总共2300元。对方还安排了一次旅游,机票价格700元。到旅游点,安排专车陪同,景点门票70元。
礼:会议方送了精品茶叶,价格估计400元左右。
出差四天,住、食、行、礼,花在小章一个人身上的招待费6000多元,而这还不包括对方专车人员陪同的费用。第一次出差的小章有些意外:“这笔钱相当于我父母半年的退休金,够我在大学里花三个学期。规范公务接待,看来路还长。”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前,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差旅费用开支适用1996年制定的标准,普通公务员为每人每天58元。新规定将住宿费上限提高到每人每天:副部级600元,司局级300元,处级以下150元。伙食补助费提高到每人每天50元;公杂费提高到每人每天30元。
《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实施前,会议费开支适用1993年制定的标准,综合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一类会议120元,二类会议100元,三类会议80元。新规定将会议费开支标准提高到原来的3倍多。
《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实行“定点招待”制度。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内凭据报销;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要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50元以内凭收据据实报销;出差人员如果由所在单位或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减半发给公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