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简历
胡长清胡长清(1948.8.24—2000.3.8),江西省原副省长,省人大代表。因贪污受贿,且数额特别巨大,于2000年3月8日被依法执行死刑。胡长清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副省级高官。
中文名:胡长清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湖南常德
出生日期:1948年8月24日
逝世日期:2000年3月8日
职业:公务员
信仰:马列主义
主要成就:1998年1月当选江西省副省长
简介
胡长清胡长清,1948年8月生于湖南省常德市,曾买了一个假的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证书。1968年3月参军,1969年入党,1979年转业。1987年调到北京,先后在中国保险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1995年8月调往江西,担任省长助理,1998年1月当选江西省副省长、江西省第九届人大代表。2000年3月8日胡长清在南昌被执行死刑。
2000年3月8日上午8时46分,随着一声枪响,胡长清扑倒在地——他是改革开放以来,因经济犯罪被处以死刑的省部级高官第一人。
2008年8月27日,说起9年前的胡长清案,该案江西办案组成员、现为江西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金文谈了3个深切感受:“第一,胡案充分表明了我党对惩治腐败的决心;第二,胡案充分反映了广大群众反腐败的愿望,得民心,顺民意;第三,对胡长清案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