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娟红图片 北京法院受理名模陈娟红名誉权、肖像权侵权案(图)
据新华社报道,陈娟红在起诉书中称,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青年一代》2002年4月号(总第204期)刊登了一篇“本刊特稿”--《都是漂亮惹的祸》。文中对“漂亮女人如何把握婚姻”进行了所谓的“进行一组有关婚姻和家庭的调查与采访”基础上的探讨。
其第一部分“用美貌换婚姻的人生赌博”中,描写了“有着魔鬼身材和出众容貌的陈娟虹”抛弃前男友,与某大酒店副总结婚,后该副总因出差时嫖娼被警方抓获并被停职,故陈娟虹与其离异。
该文还极尽渲染之能事描写了陈娟虹“从来不愿‘屈就’自己,过一种较为平淡的生活,也不是想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更多的物质利益,而是想用自己的美貌通过婚姻来‘换取’更多的东西,这就有点赌博的味道了,押错了宝,看错了人,便使婚姻‘触雷’。”该文同时配发两幅图片。
陈娟红认为:文章虽然采用了“陈娟虹”的名字,但辅以“魔鬼身材和出众容貌”的描述,同时还配发了陈娟红的照片,并附有“有着魔鬼身材和出众容貌的陈娟虹,婚姻却不像想像的那么如意”的文字说明,属于恶劣的欺骗和误导读者的行为,其目的就是明白无误的让读者明白这就是其婚姻经历,从而达到以名模的婚姻来吸引读者、增加销量、扩大发行面和影响面的最终目的。而事实是陈娟红至今仍是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