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文强 组图:林志玲逃税案败诉捞金补亏 戴钻戒引关注
[导读]之前林志玲被台北市国税局指她由1992年到1994年期间的年度综合所得税作不实的申报,被要求作出补税和罚款共819万台币(约200万港元)。近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对林志玲逃税一案作出判决,林志玲需缴清684万台币本税,林母吴慈美得知后表示心有不甘并考虑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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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娱乐讯 合肥,“台湾第一美女”林志玲10月11日专程赶到安徽省合肥市,参加一家影院的开幕仪式。戴着蝴蝶形钻戒以及钻石项链的她,入场便被保安围住。对于感情问题、最想与哪个男明星合作、合作过的男明星哪个最难忘等等问题,她一概拒绝回答。
对于今后在电影方面的发展,林志玲说他最感谢吴宇森导演,是他将其带入了电影圈,今后,她希望有更多的大陆导演,能够挑选她出演一个角色,特别是具有武打情节的3D电影,她非常期待。林志玲落座时还和主办方一起开心热聊,显得十分亲和。
而对于之前的逃税案败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对林志玲逃税一案作出判决,林志玲需缴清684万台币本税,林母吴慈美得知后表示心有不甘,并考虑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