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张献忠沉银被盗案:有人为挖宝特花钱学潜水
10月27日,流经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的岷江江口镇段,因为枯水期水位下降不少,一些地方甚至露出了河床。江上水鸟纷飞,几乎没有船只。“以前可热闹了,江上到处都是挖宝的船。最多的时候有20多艘船,聚集在挖出大帅金印位置几百米的范围内,船头抵着船尾,挖宝的人下水都没地方下。”江口镇双江村村民、“张献忠沉银盗掘案”犯罪嫌疑人之一何林向记者描述两三年前“挖宝时期”江上的热闹,与如今的冷清大不相同。
同日,记者从彭山区检察院了解到,历时2年侦结的“张献忠沉银盗掘案”目前已经起诉20件55人,其中已判决9件28人。据彭山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利介绍,已判决的案件主要为事实清楚、涉案金额较小的案件,其中被适用缓刑的24名被告人已开始接受社区矫正。
江口镇的“挖宝江湖”
“张献忠江口沉银”的传说由来已久。据史料记载,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因清军入川而从成都南下转移,部队从水路出川,金银财宝装了数十船。然而,部队转移途中遭到当地武装攻击,大量运宝船只被击沉江底。彭山当地一直流传着这样一首歌谣:“石龙对石虎,金银万万五,谁能识得破,买到成都府”,许多人据此认为,彭山就是张献忠沉银之地。但直到2010年,江口镇村民都不敢相信家门口的江里真的能挖出宝来。
何林回忆,大约在2010年底,当时在江口挖沙的沙船在江底挖出一个大坑,发现了大量金锭、银锭、铜钱等宝物。
2013年下半年,受朋友鼓动,何林加入“挖宝”行列。他与3个朋友委托镇上一个木匠花6000元做了一艘木船,装上了柴油发动机,又花了7万元购买了潜水服、浮力背心等装备,打算在江上一展手脚。而此时,江口镇村民已经组织了10余个团伙进行宝物挖掘,还有不少外地团伙也闻讯而来,加入到挖宝大军中。
秋冬两季是挖宝最热闹的时候,从晚上9点多到凌晨2点左右,河面被挖宝船只照得灯火通明。“村里有人专门花钱去学潜水,就是为了回来挖宝。”何林说。
渐渐的,各团伙形成了一些挖宝的“规矩”。如团伙成员轮流下水挖宝,每次下去一个,身上绑着绳索,其余人便在船上拽着绳索,以防下水的人被冲走。挖到的宝物均交给团伙中最有威信的一个人,由他出面卖给古玩店,所得的钱无论多少,参与挖宝的人平分。
在彭山区凤鸣公园门口开古玩店的袁耀东是江口镇挖宝团伙最信任的收购人,他在古玩界近20年,路子很广。2010年,袁耀东的古玩店开张,曾到江口镇发放传单,镇上的人都知道了这么一个“老袁”。“张献忠沉银盗掘案”中最贵重的一组文物“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便是被江口镇的王敏、宋先明等人的挖宝团伙经由袁耀东卖到了外省。
袁耀东告诉记者,干他们这行的,全凭经验。一般来说,他会通过卖方的照片寻找买家,双方谈妥之后便交易,作为中间人,按照行规他可以提成5%。
据彭山区公安分局一位办案干警介绍,“张献忠沉银盗掘案”涉及的文物,经过袁耀东等人的层层转卖,“足迹”几乎遍布了全国。
55人落网,上千件文物被追回
事实上,早在2010年10月,经当地文物部门争取,岷江江口镇段从江口到岷江一桥的一段2公里左右的河域即被确定为“江口沉银遗址”,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彭山区文物管理所所长吴天文告诉记者,自从“江口沉银遗址”设立后,文管所每月都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夜巡。夜巡主要是为了发现盗掘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便将线索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了解到,自从发现江口遗址有盗掘情况,彭山市警方就一直对此重点关注。2014年5月,公安部正式挂牌督办该案。经过一段时间的秘密侦查,警方决定对盗掘、倒卖江口遗址文物的犯罪团伙收网。
2015年4月25日下午2点多,何林正在一处茶馆的房间里与王敏等人打着麻将。这时,警方打开了房门,称要带王敏回去配合调查。一名警察看到何林,问他叫什么名字,何林如实答了,警察说,你也一起回去配合调查吧。
何林、王敏等人是警方抓捕的第一批涉嫌盗掘古文物遗址的犯罪嫌疑人。随着警方收网,10余个盗掘文物团伙以及各地倒卖文物的团伙和个人共计55 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卖到全国10余个省市的上千件文物被追回,其中包括国家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54件。据彭山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司负责人介绍,涉案文物总价值过亿元,涉案交易金额达3亿余元,目前被追回的文物已被妥善保管,案件办理后将移交文管部门。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破解办案难题
“为什么一定要追回文物?只有把文物追回来,才能由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文物的准确价值,而文物的价值则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彭山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王一明向记者解释,追回文物意义重大,因此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该案侦查。
“这起案件是近年来眉山市破获的最大的文物盗掘、倒卖案件。”彭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翔告诉记者,彭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并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专案领导小组由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组成,下设两个办案组,分别由侦监科和公诉科的精锐办案人员组成。
张翔介绍,侦监科办案组的工作重点在于关注案件中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搜集工作,引导办案机关合法取证;公诉科办案组则对所有案件证据进行审查,为案件提起公诉做好充足准备。
王利告诉记者,两高今年年初正式施行的《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给该案的办理提出新要求。“新司法解释的施行意味着此前查办此类案件所依据的1987年‘两高’《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不再适用,需要依照新法采集证据、厘定起诉的罪名及量刑建议。”
历时一年的提前介入,使得“张献忠沉银盗掘案”进入起诉环节之后,进展顺利。张翔说,“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按法律规定、按程序办案,一步一个脚印把案件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