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家”方培林给南存辉、尤小平的信:愿民营银行能够早日落地
方培林,1952年出生于苍南钱库,1984年,他创办新中国首家私人钱庄“方兴钱庄”,2005年,他在国内首先推出“存单质押履行担保”业务,成为各地复制操作的典范。
“银行家”方培林
1952年出生在苍南钱库的方培林,在百度百科里有一个词条。该词条里,方培林的职业一栏写着“银行家”三字。
虽然没有在银行上过班,但“银行家”这个职业,是方培林一生的追求。分析方培林的履历,对于方培林的定位,更精确的应该是“一直在成为银行家的路上奔走”。
1984年9月25日,时年32岁的江南医院职工方培林在苍南钱库创办了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方兴钱庄。此举惊动了改革开放中的中国,方培林顿时成为远近闻名的新闻人物。
由于方兴钱庄经营的是银行的业务,此后,“银行家”的头衔就开始伴随着方培林。这也是方培林与“银行家”最接近的一次体验。不过这个“体验”只维持了5年时间。1989年,由于各种原因,他决定回笼资金停办钱庄。他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还向朋友借款筹措资金,通过几个月时间的停止存款、收回贷款的精心操作,终于度过了停办风险期,全身而退。
对于这段不知道算不算成功的“体验”,在30年后的今天,依然让方培林自豪的是,几千万元的存贷款里,没有一笔坏账。这也是他在30年后依然认为个人或者民营企业能办好自己的银行的一个“重要证据”。
1989年之后的方培林,其实与“银行家”这个职业是越走越远的。不过,他在银行之外的金融创新,依然让他与银行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
1991年,方培林举家迁居温州市区,爱在各种媒体发声的方培林,沉寂了一段时间。他说,其实那段时间,他一直在认真学习金融知识,“以待东山再起”。
1995年,国家出台了新的《担保法》(2000年又出台《担保法》司法解释)。方培林对《担保法》反复研究。他认为《担保法》给民营企业或个人提供了“再次从事银行业的机会”:房产抵押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是银行的传统业务,原规定只能是双方间的,而现在的《担保法》规定可由第三人介入,这个由“本人”到“他人”的“一字突破”极大地拓展了抵押业务,使担保市场空间无限。
2000年,他在温州创办了第一家担保公司,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在办担保公司期间,他又在各银行间奔走,并与几家银行合作,创新性地推出了“房地产抵押履约担保”和“存单质押履约担保”业务。
凭着这两项业务,方培林延续着他的“银行家”梦想。
方培林再次高调出现在公众面前,是2012年温州获批成为国内首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之后。他受邀参加各种研讨会,接受来自各地的媒体的采访。媒体采访他,或者研讨会邀请他,目的就是让他以“过来人”的身份,谈谈民资办银行的可行性。
场合不同,但方培林的“论调”是一样的:只要国家政策支持,我们温州人是可以办好自己的银行的,因为30年前,我就干过这事,而且干得不差……
2013年,方培林把工作重心移到了上海,从事的工作也与金融不太相关。他说,干金融其实是比较辛苦的,他现在“年事已高”,温州人的银行梦,需要年轻人来延续。
“年事已高”的方培林,离“银行家”这个职业渐行渐远,但他对这个职业的关注度却没有下降。得知正泰、华峰两家温州的民营企业终于可以筹建民营银行的时候,他的心情很激动,于是,就给本报写了这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