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陈永胜 乌兰察布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01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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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今年6月是我国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内蒙古自

今年6月是我国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内安监发〔2013〕20号)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市安监局制定详细方案,积极组织开展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

接到自治区通知后,市安监局立即部署召开“开展乌兰察布市‘安全活动月’活动部署专项会”。会议由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永胜同志主持。陈局长指出:我们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为工作目标,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基础建设等各项主要措施落实,提高全体社会成员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为开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安全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随后,市安监局与其他六部门联合成立了活动月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月各项工作。市安监局向各旗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乌兰察布市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13〕14 号),具体部署了各地区、各单位、各行业(领域)开展活动月各项工作和实施阶段,制定了分阶段目标,要求各旗县市区、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整体部署,分管领导要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做到事前有方案和动员部署,期间有跟踪和信息反馈,事后有总结评比和奖励表彰。

    目前,全市“安全生产月”正在有序推进中,市安监局将联合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声势浩大的舆论氛围,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