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来保瓦斯 桂来保局长在全省煤矿瓦斯事故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

201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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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坚定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一是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认真制定区域性防突措施并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在区域性消

坚定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一是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认真制定区域性防突措施并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在区域性消除突出危险性后再安排采掘作业,坚决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凡经论证无能力实施“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矿井,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二是坚持“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各煤矿企业及所属煤矿必须按照《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建立地面或井下瓦斯抽采系统。大力推广应用“大直径、大孔径、高负压、大流量”抽采工艺,严格执行“做钻场、喷注浆、强增透”九字方针,认真落实“钻到位、管到底、孔封严、水放通”抽采精细化要求。

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瓦斯抽采达标评估体系和瓦斯抽采达标的检查、考核、奖惩等制度。

(有些矿井瓦斯抽采基础工作做的不完善、不合格、不达标。有些矿井瓦斯抽了,没有进行分单元计量,也没有进行分煤层的计量,没有科学地对采取的措施进行认真、准确的评估和评价。特别是有些矿井工作面开采时,上下临近煤层瓦斯涌出到开采工作面,但没有进行分层计量,不能判断所抽瓦斯是哪个煤层的,很难准确、科学评价所采用瓦斯治理方法的效果。

不同煤层的瓦斯有不同的特性,用同位素法可进行准确测定,是非常成熟的技术,一是可指导我们钻孔抽采方式方法的科学性,二是可准确地评判我们要回采的这块煤瓦斯抽采是不是降到了安全标准,是不是能做到安全回采。

)对应建而未建瓦斯抽采系统或瓦斯抽采不达标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经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是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落实综合防突措施。科学、客观地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是瓦斯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同一矿区、同一煤层、同一标高,若一对矿井鉴定为突出矿井(煤层),其它矿井也要积极、主动做好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要针对性地、主动地开展瓦斯治理工作,落实防突措施。现在国家法律法规、瓦斯治理的规定,包括防突规定及标准要求非常明确、非常具体,不“带帽子”发生突出事故的矿井,也要追究责任。

(我来山西工作以后和省煤炭厅的领导、和省局及监察分局的同志交流过,刚刚杨厅长讲话中也把这条做为七个认识不到位之一,这个危害特别大。在安徽淮南矿区,过去所有矿井、所有煤层在瓦斯升级过程中,都发生过事故,有的是突出,有的是爆炸,因为煤层瓦斯灾害的变化是客观的,你认识不认识,你治理不治理,它都客观存在。

煤与瓦斯突出的两要素:瓦斯源(瓦斯压力)、地应力和诱导源;瓦斯爆炸的三要素:瓦斯源、火源和氧气,只要这两、三个要素存在,不是突出就是爆炸。

过去淮南的认识和大家一样,在瓦斯区域工作时间长了、习惯了,升到高瓦斯或突出区域后思想认识跟不上,行动跟不上。在淮南矿区有些老矿井,几十年都是用风镐掘进,但是进入突出区域后,用风镐掘进,是诱导煤与瓦斯突出的第一因素,到目前为止,全国70%以上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都是因为这个原因。

这些矿井从工人到管理干部,甚至到工程技术人员在这方面认识不到位,导致了瓦斯突出事故发生。我们有些矿井不愿意“戴帽子”,这个想法危害性太大。

我们只有认认真真、规规矩矩科学地进行鉴定、评判,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才能有的放矢开展相应工作。我们一些高瓦斯,或者按照突出矿井管理的矿长和总工程师一定要提高认识,真正担负起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重任,不“戴帽子”,发生了突出事故,也要追究责任。

现在的法律、法规,防突规定,包括瓦斯抽采的标准,都规定的非常具体、非常明确,大家在这方面可不要有糊涂认识。当然,“戴上帽子”,在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回采工艺等方面都将带来一些影响,但是,往上说“红线”意识在头顶上,往下说法律“底线”在脚下,所以我们没有选择,要认真、科学地按照瓦斯等级鉴定标准来鉴定,不能掩耳盗铃。

现在瓦斯鉴定的技术水平达到了一定程度,生产矿井(基建)为什么在高瓦斯区域不去采集原始瓦斯参数,不去进行分析、研究,为什么进到新水平、新采区、新阶段垂高达到50米,不进行课题研究。所以,我觉得不“戴帽子”,按突出矿井管理、高瓦斯矿井发生突出事故,也要进行责任追究,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听说过,矿井鉴定为瓦斯矿井却发生了突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