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凡何正文 何正文将军逝世10周年通江县举行纪念活动
本报讯 阳光灿烂,碧空无云,9月29日上午10点,通江县在板桥乡正文小学举行何正文将军逝世10周年纪念活动,少先队员向何正文将军塑像敬献花蓝,敬少先队队礼,正文小学近1000名师生参加纪念活动。何正文将军的三儿子何凡先生、三儿媳陈宁英女士、侄女何元芳、侄女婿吴朝达及通江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纪念活动。
何正文将军,通江县板桥口乡人。1932年参加红军。1933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34年转为中共党员。参加过长征,历任司务长、排长,山西榆社抗日游击总队大队长,八路军一二九师随营学校连长兼军事教员、副营长兼军事教员、营长,一二九师骑兵团参谋长,七六九团参谋长,太行二分区参谋长、五分区参谋长、六分区司令员,太行军区参谋长,太行四分区司令员,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九纵队参谋长,第二野战军三兵团十一军三十二师师长,川东军区参谋长、四川军区参谋长,成都军区副司令员,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
1955被授予少将军衔,1988年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证章。先后当选为第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一大代表,第六、第七届全国政协常委。
2000年9月29日因病治疗无效在北京逝世。他亲身经历了两万五千里长征,参加过八年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跟随刘、邓大军转战南北,出生入死,为新中国的建立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何正文将军生前心系家乡的教育事业,设立了“何正文双十佳奖学基金”,用于表彰品学兼优和进步快的学生。何正文将军逝世后,其亲属为完成将军遗愿,为通江县板桥乡正文小学投资修建学生宿舍楼,给学校赠送教学设备,给学生赠送校服、文具,捐资捐物金额高达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