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公权乡土中国 萧公权:《中国乡村——论19世纪的帝国控制》序言

201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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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书研究19世纪清王朝在中国乡村的控制体系,包括理论基础.措施和效果.由于可用的相关资料有限,同时笔者又想在一定的期间内完成研究,因而不打算探究这个主题的所有面

本书研究19世纪清王朝在中国乡村的控制体系,包括理论基础、措施和效果。由于可用的相关资料有限,同时笔者又想在一定的期间内完成研究,因而不打算探究这个主题的所有面向,或对我所处理的问题的各个方面作完整的叙述。

实际上,有些省略是十分明显的,例如,居住在帝国某些地方的少数民族以及居住在偏远地区的乡村居民,本书就没有照顾到。尽管存在着这样的缺陷,笔者仍然希望本书能够相当清楚地呈现出,19世纪清帝国乡村控制体系的一般状况。

这个研究可以满足几个有用的目的。帝制时期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家,乡村居民占了总人口的绝大多数。任何有关中国历史或中国社会的研究,如果没有考虑到政府对乡村亿万乡村居民的影响,没有考虑到人民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环境下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都不能算是完备的。

19世纪是一个朝代衰败和政治转变的时期,因此特别值得注意。对于这个时中国乡村的研究,除了可以弄清一些造成帝国体系衰败的力量和因素,或许还能提供一些解释后续历史发展的有用线索。

有关19世纪中国乡村生活的描述和谈论其实不少,但大抵都不是经过仔细调查的结果。很少人对其观察到的现象下功夫分析,有些还存在着错误概念和错误的解释。这些著作中充斥的悬而未决的解释歧异,常常让读者迷惑不解。

因此,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更有系统的处理──本书有一部分就是要填补这个需求。其次,虽然有关帝国一般行政体系的论述已经很多,但是不论中文或西文著作,对于最低层行政体系──或者说基层行政体系──的结构和功能,论述都是相当少的。

因此,帝国统治体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面向就被忽略了。本书尝试要做的是,藉由显示帝国政府是怎样来控制乡村居民的?乡村居民对这种控制手法的反映又是如何?自然和历史环境又是如何影响到控制体系的运转,以及乡村居民在该控制体系下的行为举止?试着对这个问题提出多少有点适足的观点,同时消除在某些领域非常流行的一些主要错误观念。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笔者在描述时尽量做到具体、准确,甚至不惜让读者面对令人厌烦的细节。笔者相信,只有这样,才能描绘出相当清楚的图画,给读者留下准确的印象。这样的研究取向,让笔者对这个题目只能采取历史研究的方法,而不是理论研究的方法。

换句话说,笔者所关心的是呈现出特定时间里实际存在的相关情况和过程,而不是普遍适用的一般观念或范围广泛的系统性组合。只要资料允许,笔者尽可能地从不同角度查阅、研究每组事实,也尽可能地放在各种各样的背景下进行研究。

因为任何制度或任何一组制度的完整意义,必须放在历史与社会的脉络里,才能够充分掌握;因此,笔者常常发现必须去研究那些超越本书主题的现象,也不得不去触及超出本研究所设定期间的某些状况。

史料来源

使用史料时必须仔细甄别。有关19世纪中国和关于中国问题的记载和资料虽然很容易弄到,但是,与本研究直接相关的材料并不很多,也不是每一条都可信。如何处理这样的材料,真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

帝制中国的乡村居民绝大多数目不识丁。他们的日常生活和所作所为通常不会引起那些能读能写的知识分子的注意,因而大部分未被记录下来。官员和学者经常提到的“民间疾苦”,可能只是重述一般性的说法,而不是展示乡村生活的真实情况。

此外,笔者想从形形色色的中文史料中收集到一些相关的材料,对本研究也不是全然或直接有用的。研究原始经济生活的历史学家对古人留下的只字片语都感到弥足珍贵,即使留下这些记载的人对吾人今天所感兴趣的问题一无所知。

研究距离今天比较近的一段中国历史,可以利用比较大量的材料,比起那些研究原始经济生活的历史学家来说,笔者算是幸运的。不过,笔者还是情不自禁希望过去记载中国历史的作者早已预料到今天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需要。

19世纪的作者虽然经常把一份份引人兴趣的材料遗留下来,但却只点到为止,因而对稍后时代的读者来说不够清楚。或者,在其他例子里,某个特定的史料中找到关于某个地方或某个时期的有用资料,但是,却找不到其他地方或其他时期的可以比较或配对的资料。

由于可以利用的史料本就不足,同时笔者所能看到的记载数量也有限,因本研究所用的资料也就不是一样的完备、也不是完全的平衡。由此所产生的中国乡村的光景,就像是史料片段拼凑的马赛克,在某些地方描述得较好、较完整,而在另一些地方却出现空白,或使人迷惑的区块。

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为了防止误解,笔者有时采取了下列权宜之计:只要有可能,对每份史料所涉及的地方和时期都加以说明,这样,读者就不但能评价笔者所引证的各段史料,而且还能评价笔者根据所引史料作出的结论是否正确。在某些情况下,借用少量19世纪之前或之后的相关资料,来填补一些不可避免的空白。

容许所引史料有可能出现的偏见或不正确性,产生了另一问题。笔者在研究中引用了大量官方资料,而这种资料几乎毫无例外是站在官方立场所记载的。此外,帝制时代的官员基于方便或者有必要,总是喜欢言过其实、隐藏问题、粉饰太平。

他们总是把那些该由他们处理的报告看成令人生厌的例行工作,因此在匆匆了结之前并未认真了解报告是否确实。对于那些涉及严重后果问题的文件,笔者作了比较细致的处理,但目的并不是要保证它的正确性或真实性,而是要确认涉及的官员不是被牵连或承担超过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地方志记载的客观性或真实性比官方文献要高一些,提供了本书相当多的、必不可少的资料。在那些当地环境、事件和人物的记载中,有些比较认真尽力,或者更为胜任;但也有相当多因撰稿者不公正、虚假或粗心而失去价值。主持编修志书的地方士绅以及某些案例中的地方官员,实际决定内容及编修政策,他们常常无法免于偏见或私心。

事实上,任何一本地方志都是由许多人负责修撰的,他们的学识水平并不整齐,执行任务时常常合作得很糟糕,管理也不理想①。

因此,即使没有刻意的错误陈述,出现无心的差错和省略却是可能的。一位声名卓著的中国历史学家甚至说,大多数地方志是瞎编乱抄的东西,完全不可相信②。大多数地方志都把地理及相关事项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即使在这部分,资料也经常是不适当、不准确的。

在很多案例中,晚期的版本照抄几十年前或几百年前的版本,并未作出必要的修订,以显示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也没有告诉读者这项事实。有时,在小地方或偏远地区,由于缺乏可靠材料,修志者不论多么认真,也无力修出令人满意的方志来③。

私家著述的问题并没有比较少。私家著述的作者属于人口中的知识阶层,其中大多数是士绅。因此,他们的观点和态度跟草拟官方文献、修撰地方志者相似。由于他们以私人资格著述,比起官方文献的作者来说,只要他们愿意,他们是有更多的自由描述所看到的事实、并表达他们的信念。但也不能确保他们在著述时必定不会有偏见,或不会出错。

以上所述表明,在材料取舍上必须谨慎。对于那些可靠性看起来值得怀疑的著述,笔者避免引用。但在某些情况下,笔者不得不在值得怀疑的资料和根本没有资料可用之间,作出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也就是说,运用这样的材料时,要根据已知的历史背景来加以检验,如果可能的话也用西方作者的著述来检验,并对已知存在偏见或失真的地方给予适当的保留,以减少发生错误的空间。

西方作者,特别是那些在19世纪中国亲眼目睹清帝国上演的各种事件及各种情况的西方作者,为吾人提供了许多有用的资讯。他们来自许多文化传统不同的地方,使他们拥有某些中国作者所没有的优势。他们没有中国作者那种特有的偏见,因此能够以某种超然的眼光来观察事态的发展。

此外,他们来到陌生的土地上,对身边日常发生的事,都会加以思索,因此,那些容易为中国本土撰述者忽视、但却有意义的事情,就很有可能为这些外国作者所察觉。

举例来说,一些西方著作中有关乡村情景和活动的生动描写,在中国撰述者看来,就觉得再普通不过,根本不值得记述。但这并不是说19世纪的西方作者就没有他们特有的不足。他们经常喜欢按照自己的社会背景来诠释中国社会和制度,他们几乎都很难完全逃过所谓“文化理解”(culture apperception)的扭曲影响;而且,由于个人特有风格、偏爱或全然的无能,其中一些人的报导是误导的或混乱的④。

因此,笔者认为,引用西方著述跟引用中国材料一样,都必须小心谨慎。

在两种情况下,笔者会引用描述19世纪以后相关资料:当笔者认为这项资料可以清楚地显示19世纪的情况,或在写作时缺乏有关19世纪适切而又直接的资料可以利用时。引用这种资料显然是有风险的。但是,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几十年里面,乡村生活看来并没有发生什么广泛而基本的变化,因此,用有关后期社会情况的资料来推论稍早的情况可能出现的差错,对图像的正确性并不会产生实质的影响⑤。

还应该指出的是,笔者引用这种资料很谨慎,而且仅限于几个事例。

致谢

笔者要对在不同时间里参加中国近代历史专案计画的华盛顿大学远东及俄罗斯研究所同仁要表达诚挚的谢意。特别是张仲礼、梅谷(Franz Michael)、施友忠、戴德华(George E. Taylor)、卫德明(Hellmut Wilhelm)诸先生。

他们克服了笔者开头的犹豫,勇敢地面对一项挑战的工作,让笔者有机会进入一个当时只是随便浏览的研究领域。在撰写本书的各个阶段,他们又不断鼓励,提出各种各样的建议,笔者受益良多,备受鼓舞。

即使笔者在某些问题上不能接受他们的观点,也总是为他们那锐利的评论所折服,而对那个问题重新检视,这样,常常能够以更恰当的言语来展示证据,或者以更严谨的方式来作出结论。当然,其中仍然存在的不足,则是笔者自己要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