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如超案隐情 石家庄爆炸案嫌犯靳如超等4人被逮捕
东方网2001年4月1日消息: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昨晚以涉嫌爆炸和故意杀人犯罪将石家庄“3·16”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靳如超正式批捕。为靳如超提供炸药和雷管、导火索的王玉顺、郝凤琴、胡晓洪也分别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被依法逮捕。
据新华社报道,经公安机关调查,靳如超于2001年3月9日在云南省马关县将韦志花杀死后畏罪潜逃,不久潜回石家庄,于2001年3月16日凌晨,先后在石家庄市棉三宿舍、市建一公司宿舍等处引爆炸药,造成108人死亡和38人受伤,并造成大量财产损失,从而酿成了一起震惊中外的爆炸案。
鹿泉市黄壁庄镇北白砂村村民王玉顺、郝凤琴,于2000年4月在本村一废弃水泥厂内,以熬氨水做化肥为名,非法制造硝铵炸药10余吨,先后卖给几家采石厂,得赃款2万余元;2001年3月14日,又将非法制造的硝铵炸药卖给靳如超,得赃款980元。
在石家庄市打工的重庆市垫江县三角村人胡晓洪,于2000年6月将自己在一采石厂开山用的雷管50枚、纸捻(导火索)20余根,卖给靳如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