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社会工作人才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为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我县民政系统社工人才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为全县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专业人才支撑,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社会工作教育培训、研究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扶持社会工作民间组织、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主要内容;立足基层、面向社会,为推进我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的发展,转变社会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社会整体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探索出一条新途径。
全县民政系统要认真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3年“草原英才”工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完成518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目标任务。通过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着力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的开展,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活动,着力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着力促进社会工作组织建设的实践探索,着力加强社会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提高民政社会服务水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特殊作用。
(一)由县民政局及所属相关单位负责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培养引进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大社会***和引进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力度,加快推进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转化的进程。今年,我县将培养引进专业社会工作者3名,其中民政局2人,殡仪馆1人。
(二)由县民政局及所属相关单位负责实施社会工作核心团队职业能力提升工作。今年,各责任单位(股室)要建立起9个以本单位主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专业社工人才、标准化人才为骨干,围绕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重点,引领本单位攻坚克难、取得成效的社工小组,其中殡仪馆、光荣院、老年公寓、婚姻登记处各1个,民间组织管理股5个。
(三)由县民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及所属相关单位负责实施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能力提升工作。各责任单位(股室)要制定落实社会工作人才年度培养计划,开展大规模社工培训,重点加强社会工作者专业理论学习和实务能力的提高。今年,要完成8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工作。其中政秘股、计财股、党办、优抚安置股各1名;殡仪馆、光荣院、老年公寓、婚姻登记处各1名。
(四)由县民政局及所属相关单位负责实施社会工作者注册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股室)要规范社会工作者注册管理和服务记录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和制度建设,以社区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平台,广泛开展1名社会工作者联系5-10名社会工作志愿者活动。今年,全县民政系统要完成170名社会工作志愿者注册任务。社区负责注册、管理、建立台账,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人员备案。
(五)由低保办、社会救助股负责实施社会救助人才培养计划。我县将继续大力推进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及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并强化城乡低保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今年要培养20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其中低保办13名,社会救助股7名,并分别建立台账。
(六)由基政股负责实施村委会和社区服务领域人才培养工作。今年,要结合城镇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牧区基层政权机制建设,完成20名村委会和社区服务人才培养计划,由基政股负责并建立台账。
(七)由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实施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要对社会工作民间组织进行项目建设、社工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和考评监督方面的培训,完成3名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培养任务,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管理并建立台账。
(八)由社会救助股负责实施灾害信息员培养工作。为提升全市灾害信息员的专业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机制,提高城乡救灾应急管理水平,推进防灾减灾工作。今年,要完成285名灾害信息员培养工作,社会救助股建立相应台账。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求,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目标作为领导班子工作的重点,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意识,切实发挥好社会工作人才的作用。一要根据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二要认真做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争取多方支持,调动各方资源,真正发挥社会工作机构作用,在人才队伍建设上要舍得下功夫。三要加大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社工人才培养要列入县财政预算和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
(二)明确各级职责。县民政局负责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与落实,负责全县民政干部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的培训,负责组织落实上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和系统内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做好民政社会工作人员的培训。
民政局要提出贯彻落实上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的实施意见,抓好本级民政干部、所属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社区社会工作人员的培训。所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落实上级部门社会工作培训计划,扎实做好人才培养、竞聘、引进和使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