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然被害案起诉书 制作起诉书(陈旭然案)
陈旭然案昨天法庭上迷雾拨开尘埃落定
审了五小时 凶手判死刑
广东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陈旭然被害案,昨天下午基本尘埃落定。
昨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过5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于下午4时半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入丁国礼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当审判长询问丁国礼对判决有无意见时, 丁竟一时答不出话来——他呆住了。随后表示:判刑过重,他要上诉。
丁国礼自揭谜团
此案发生十个月后即告破,丁国礼(25岁,湖北广水市陈巷镇人,初中文化)在广州落网。但随后社会上各种谣传和臆测四起,此次公审,便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陈旭然的家属、各新闻单位记者等近百人将旁听席挤得座无虚席。
在昨天上午的法庭调查阶段,丁国礼接受了审判长和公诉人的讯问及辩护人的发问。丁的供述,揭开了此案的各个谜团——
丁的作案动机如何?案发前一天,也就是去年12月29日晚,丁在案发现场天成大厦附近的石牌夜市闲逛时,有一种朦艨胧胧想作案的念头,于是在晚上11时许在夜市的地摊上,花1块钱买了一把锯齿状的水果刀,然后步行去到他曾在那儿当过保安的天成大厦伺机盗窃作案。
丁为何选中陈旭然家下手?丁说,30日零时许。他上大厦33层天台后转了一圈,“发现31楼F单元(即陈旭然家)没有亮灯,窗户也开着,我就认为屋里没人,可以进去偷东西。”而其它的单元有的传出说话声,有的关着窗户。丁还说,他不知道F单元是谁住的。如此看来,丁作案前并没有经过周密谋划,他“相中”陈旭然家,纯属偶然。
丁是如何入屋作案的?丁说他确定目标后,为避开保安巡楼,在天台上的电房内藏身至凌晨2时许,才跑到3l楼,用水果刀从消防箱里割下一段长10米的黑色橡胶水管,返问天台后他用一段胶绳把橡胶水管的一头固定住天台边铁围栏上,然后脱下鞋,穿着袜子顺着橡胶水管滑下去。丁说橡胶水管有弹性,他荡了两荡,便荡到31楼窗外横梁上,然后双脚踩上气窗外的空调机,从气窗钻进尾内主人房洗手间。
陈旭然是如何发现丁国礼的?丁说他爬窗后刚一下地,就看见外面的灯亮了。“当时我很害怕。” 洗手间的门开了,丁没地方躲,情急之下躲到门后面。这时陈旭然可能进来解手。“她可能发现丁我的手背。”陈于是大叫,丁就扑过去捂她的嘴,这一扑,陈绊到座厕上绊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