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大师陈志华 中专男自称亚洲催眠大师微信搞传销 称能月入百万
2015年3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志华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微信传销与传统传销并无本质区别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栋阳认为,陈志华采用的这种根据拉来人头的多少计算报酬的方式,和传统传销没有本质区别。“唯一不同的是,微信传销加入了微信朋友圈推广和邀请的模式,充分利用了微信的便捷性和相对封闭性,使传销活动更加隐蔽。”
河南良善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也认为,微信传销只是将传统传销的阵地由现实当中转移到了虚拟网络,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加大了识别难度,但性质和危害与传统传销并无本质区别。
传统传销相关法律法规仍然适用于微信传销
传销在我国由来已久,国家对此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治理措施,如《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禁止传销条例》等。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将传销入刑,国家对传销的治理力度越来越大。刘建认为,微信传销仍然适用上述法律规定。
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阳则从罪名入手进行了分析。他说,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罪名只是明确了犯罪行为的基本构成要件,并未限制传销的具体模式。因此,不管是新式传销还是传统传销,只要符合犯罪构成,都可以认定为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