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春艳 河南工商局长周春艳做客大河网谈“消费与安全”

201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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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大河网讯(记者 邢镭 实习生 李科普)3月1日上午,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春艳做客由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联合大河网.河南手机报.河南日报焦点网谈举办的<2012

大河网讯(记者 邢镭 实习生 李科普)3月1日上午,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春艳做客由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联合大河网、河南手机报、河南日报焦点网谈举办的《2012中原消费安全系列高端访谈》,围绕2012年3·15“消费与安全”这一主题的确定,就网友关心的“省工商部门如何做好2012年消费维权工作”、“消费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1年全省消费维权的基本情况”、“萝卜哥的公司注册”等一系列网友关心的问题,一一做了交流。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春艳在访谈中介绍,在2011年12月26日,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开展了“中原红盾行动”,旨在学校医院、交通枢纽、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商场超市等五类区域及其周边市场开展“打假”、“打无”、“打传”、“打诈”的治理行动。

据悉,为了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于2月22日在全省统一开展了整治“五个周边”市场“2·22集中活动日”行动,以县(市、区)工商局为责任单位,省市县所四级联动,各级领导靠前指挥,统一部署,全员上阵,集中开展宣传,集中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集中进行市场巡查,集中捣毁制假售假窝点,集中处理大案要案,集中展示中原红盾行动成果,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在访谈现场中,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春艳就消费者如何维权给消费者支招。一是应当懂得自己在消费过程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知情权、选择权等等,只有我们知道和了解了这些权利被侵害,才能更好地去维护。二是要注重加强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学习,只有熟悉和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懂得了消费知识,才能避免一些消费陷阱,在消费过程中才能做到与经营者的公平交易。

三是消费者应该提高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消费者素质的提高有助于较好地进行维权,拥有较高的维权能力才能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访谈直播结束后,周局长还现场接见了网友,对网友提出的投诉问题,做出了回答,提出了解决办法。周局长表示,感谢网友对我省工商工作的关心,对反映的问题,工商部门一定会重视解决。

消费者可用五招防护自己合法权益 受到侵害可随时举报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编发短信至12315、发送邮件至省工商局网站邮箱,或者是在中原红盾官方微博留言、就近联系工商部门设置的维权服务台等方式,向我们工商部门反映问题、申诉举报。同时,也提请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商品时,应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商家,不要贪图便宜,在无合法经营手续或流动摊点上消费。

2、选购食品时应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食品外包装应该标明商品名称,商标图案和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QS”标志等内容。

3、不要轻信广告宣传,要注意“优惠大酬宾”、“店庆”等优惠活动背后的“隐性消费”、“二次消费”,最好事先向亲戚朋友多询问,对服务的细节多了解,防止事后多掏冤枉钱。

4、要签订好服务合同,服务内容,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各项进行明确约定,以便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据可依。

5、要保存好合同、发票等各种消费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