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锦春和黄生福 黄生福:曾锦春案的污点证人
2007年4月11日,湖南省有关部门通报了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涉嫌受贿1434万元、不明财产1765万元;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涉嫌受贿3000万元、不明财产5000万元的案情。因曾锦春的垮台,曾被称为“黑恶势力”的黄生福浮出水面——他由“恶霸”转为“污点证人”而被释放,俨然成为了“反腐英雄”。他是一条“为了抓住大鱼”而释放的“小鱼”吗?
本文背景:2007年1月27日,湖南“两会”开幕当天,一位叫周华元的郴州男子率100多位亲属到省委大门口,打着横幅,为其弟周兵元——郴州天湖宾馆爆炸案死者喊冤,此举震惊了湖南省高层领导。
随后,湖南省检察院下达了《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认为“本来不被起诉的天湖爆炸案犯罪嫌疑人苏加利、周龙斌、邓春旺涉嫌故意杀人,基本犯罪事实存在,补充侦查后,提起公诉”。2月27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缉拿湖南郴州天湖爆炸案重大嫌疑人周龙斌。
此前,宜章县荣福煤矿主黄生福因巨额贿赂前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控制,数十天后平安回家。黄生福是曾锦春在郴州最重要的马仔,当地最大黑恶势力头目。王刚军、王强军、王勇军兄弟三人是黄生福的私人武装“护矿队”的骨干成员,“护矿队”在宜章县梅田、麻田、浆水三乡镇一带无恶不做,却又“谁也奈何不了”。
周家兄弟到省委请愿得到重视的消息很快传遍郴州每个角落,被黄生福“护矿队”打死打伤的家属们纷纷仿效。
2007年3月20日,在郴州市政府门前数十人打出“请求政府,严惩宜章王刚军黑社会团伙,还我公道”等白底黑字的横幅,后经郴州市有关领导的承诺,人们才陆续离去。
年轻的矿主曾远祥在得知黄回来后,也彻夜难眠。他因拒交保护费被黄生福手下的马仔连开四枪后又连砍了11刀并抢走1万元。
黄生福其人
黄生福原本是名普通农民,曾当过装卸工,后在朋友的帮助下办起了煤矿。不久,黄生福和乡镇官员发展出“不一般”的关系,直到戏剧性地结识了曾锦春。
1999年年底,原广东省梅田矿务局将三矿移交给宜章县政府,县政府则委托浆水乡和县国资局对该矿招标租赁承包。2000年1月27日,宜章县国资局、浆水乡政府联合发布招标公告,次日招标报名。
“这份租赁承包招标公告的发布日期是2000年1月27日,次日上午才贴出来的,下午就开标了。”浆水乡村民黄元勋告诉记者,在各方面来不及参加竞标的情况下,县国资局和乡政府就将价值数千万元的煤矿以450万元的价格租赁给一个叫黄生福的邻村人开采18年。
黄元勋和其他村民困惑黄生福的消息灵通和政府部门的高效率,后来有人向他透露:“黄生福给乡委书记邓高源送了13万元‘好处’,算了吧!你还是把心思用在其他地方去!”黄元勋很快把这一内部信息写成举报信送到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案头。市纪委介入后,邓高源因接受黄生福贿赂13万元被判入狱,黄生福也受到控制。
2000年5月8日,郴州市纪委就梅田三矿招标一事下发“郴纪函[2000]06号”文件,文件明确指出:招投标中有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建议宜章县依法解除所签的租赁承包合同,并重新进行租赁承包招标。
接近黄生福的人告诉记者,黄曾抱怨他在被控期间,不能看电视、不能打电话,就连洗脸刷牙、上厕所都要请示办案人员。有一天,一办案人员开导黄:“你有朋友认识曾书记吗?找一下关系,经过他同意我们可以放你出去。”那人边说边给黄手机让他与家人联系。
当天下午,黄生福的弟弟黄生文等人就来到了宾馆和他商议对策。黄生福指示黄生文通过姚光泽向曾锦春送去100万元,随后黄生福安然无恙地回到家里,继续履行那个煤矿租赁承包的合同。
黄元勋的举报不但没有扳倒黄生福,反而使他成功“漂白”:黄生福以更大的行贿成功化解了先前的行贿危机后,将非法获得的梅田三矿更名为“荣福煤矿”继续经营。
黄生福经营的荣福煤矿正赶上一个好时候。中国能源供应日趋紧张,煤炭成为不折不扣的黑金,价格比前几年上涨十几倍,年产量10多万吨的荣福煤矿像一座金山。
“不倒”矿主
黄生福安然脱险后,对曾锦春千恩万谢,对其称兄道弟并大肆贿赂。据荣福煤矿股东之一邱建文透露,黄生福除向曾锦春行贿100万元外,每月还给曾送去20万元,曾锦春的儿子在日本留学也由荣福煤矿支付全部费用。更关键的是,有了曾锦春这个强大的靠山,黄生福成为了为害一方的“不倒”矿长。
“曾锦春号称是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的‘三不倒’书记。在他的庇护下,黄生福也变成了‘不倒’矿主,就连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也奈何不了他。”黄元勋说。
2005年11月11日,李毅中带队来到荣福煤矿检查该矿的整改工作。此前,该煤矿已经频繁制造了拖欠民工工资、矿难、水田塌陷等事件。李毅中发现,这个煤矿没有整改方案、没有资金预算、没有项目安排,也没有整改期限和责任人。
“你这个矿是怎么通过验收的?根本就没整嘛!糊弄谁呀?”李毅中大发雷霆,“这是对矿工生命不负责任!验收无效!必须重新验收!”
然而,在曾锦春的帮助下,荣福煤矿再次安然无恙。此后,该矿由于安全事故和他人举报,湖南省各相关部门将六个经营必须的证件全部收缴,尽管如此荣福煤矿却照常开采。
知情人透露,甚至连吴官正同志的批示也未能使它停止运转。荣福煤矿成了宜章老百姓看不懂的怪现象。然而,黄生福似乎并不满足于已经到手的煤矿。他越来越倾向于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包括争夺他人的矿产资源。
荣福煤矿的前身是国有广东省梅田矿务局梅田三矿。2000年前后,该矿没有得到安置的矿工还在坚持要求国家赔偿。黄生福很快将这些问题摆平,他的方式简单有效——不走就打。打伤数人之后,矿工们很快走得一干二净。
据村民反映,结识曾锦春之后的黄生福开始招兵买马。他将荣福煤矿周边的社会闲杂人员纠集起来,头戴钢盔,统一着装,成立了“护矿队”。“护矿队曾经手持猎枪、火铳、钢刀,在矿区周围进行‘军事演习’,向老百姓示威。”梅田镇龙村村的一位村民直言。
起先,“护矿队”只在浆水村附近一带活动,后来,活动的范围慢慢扩大。到了2003年,“护矿队”活动的范围辐射到10多里以外的梅田镇和麻田镇。
“护矿队”专门对付荣福煤矿周边那些小煤窑,从小煤窑那里收取所谓的“资源费”,每吨30元。听话的煤矿老板可以长期采煤,不听话的煤矿老板轻则遭威逼恐吓,重则被暴力镇压强行赶走。梅田镇村民曾远祥就是因为拒交保护费而被打成重伤,还被抢走现金1万元。他现在左臂残废,当时被射进体内的100多颗钢珠至今还有30多颗无法取出,也未得到任何赔偿。
暴力事件常常笼罩着宜章县的麻田、梅田、浆水三个煤矿较多的乡镇。
2004年10月5日,梅田镇梅田村村民李严兴被“护矿队”成员打成重伤,构成二级伤残。
2004年11月24日下午,“护矿队”成员将梅田村村民李辉手脚砍断。李辉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被害时年仅18岁。
2006年4月3日,王强军的朋友酒后无证驾驶,被执勤交警发现,将车扣下,把人带到驻扎在梅田镇交警二中队进行处罚教育。王强军得知情况后大为恼火,派上百名“护矿队”成员扛枪持刀冲到县交警大队一顿乱砸,打伤两民警、砸毁一辆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