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受贿案开庭

2017-06-07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财新网](记者 汪苏)1月25日,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受贿案在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审理后,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据新华社消息,潍坊

【财新网】(记者 汪苏)1月25日,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受贿案在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审理后,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据新华社消息,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孙善武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家人共收受九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孙善武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孙善武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媒体记者和数十名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孙善武,现年63岁,湖北新洲县人,先后做过河南洛阳玻璃厂党委书记、开封市委副书记、三门峡市委书记。2001年,孙善武出任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2006年调任河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政协副主席。

2008年1月下旬,孙善武被中央纪委有关人员带走,自此从公众视野消失。同年9月,官方证实,孙善武因严重违纪,被中央纪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孙善武上任洛阳市委书记后,以实干家的姿态,大刀阔斧地兴起了城市建设,洛阳的城市建设和交通建设确有很大发展。但孙善武的主要亲属均插手当地经济建设,其在河南省地税局所得税管理处工作的儿子孙一也染指该市建筑业。此外,其主政期间,洛阳的历史文物破坏极大。洛阳孟津邙山墓葬群、栾川平乐古镇、唐睿宗孺人的墓葬,均遭毁灭性破坏。

孙善武是近年来河南省“落马”的第三位副省级干部。此前,2007年1月21日,河南省人大副主任王有杰因受贿被判死缓;2005年10月18日,河南省副省长吕德彬因雇凶杀妻被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