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游艇翻船致2名游客死亡 船主与驾驶员被拘
2月18日下午,云南尼苏小镇大屯海上发生一起游艇翻船事故,造成连驾驶员在内14人落水中,其中2名游客当场死亡。2月23日,记者获悉,游艇翻船事故中的陆姓船主和李姓驾驶员两人均被警方刑事拘留。而在翻船后溺水较重的朱姓女子于23日出院。目前,相关的善后及调查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翻沉游艇是当地最大的
尼苏小镇距蒙自市中心约10公里,原为蒙自市文澜镇大台子村委会第一、二、三村民小组,3个小组不到400户人家,是蒙自市彝族尼苏支系最大的聚居地之一,在打造特色小镇的背景下,这里起名为尼苏小镇。
尼苏小镇位于长桥海和大屯海之间,西面紧靠大屯海高原湖泊景观带,东面为长桥海湿地公园及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北边5公里为蒙自火车北站,南边8公里为蒙自汽车客运站,又位于蒙自市的主干道天马路边,独特的区位优势让其迅速成长为一个彝族文化传习馆、尼苏特色餐饮、彝族服饰文化、饰品购物区、酒吧、咖啡茶馆区、民居客栈区、水上娱乐等为一体的旅游休闲地。
为此,很多村民购来游艇经营,为了安全规范,有的村民组成了专业合作社,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后投入经营。但很多人家为得到更多收入,却不愿意加入合作社,这些人购买的20多条游艇有大有小,多的两条,少的一条,私人游艇占到全部游艇的一半以上。
此前,记者多次在这里看到,有的摩托艇只能载两人,小的游艇载4人。但是,翻沉的这条游艇是当地最大的,2月18日下午翻沉前,连同驾驶员在内,共载了14人。而船主就是小镇中陆姓男子,他独自购买经营。
记者得知,村民独自购买经营的20余条游艇,很多人家是请人来驾驶的,特别是节假日期间。2月18日是正月初三,各地来的游客非常多,陆姓船主就是请了跟他有一定亲戚关系的李某来驾驶,但李某并没有接受过游艇驾驶的培训。
连驾驶员在内14人落水
事发次日记者前往采访时,现场人员对落水人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说法不一。而记者当时向多个部门核实相关人数时,都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官方数据。记者了解到,18日下午的乘船游客实为13人。
据悉,游艇出发后驾驶员就快速前行,还故意摇晃以求刺激。在返回的途中发生侧翻之后下沉,包括驾驶员李某在内的14人全部落水。事发后,旁边的其他游艇、尼苏小镇的联防队员、蒙自市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都迅速赶到翻船处救援。不久就将全部落水人员救出,但有两人已溺水身亡,其中一人是泸西县的杨姓老人,另一人是12岁的开远小姑娘。溺水时间较长的朱姓女子,被送到蒙自市人民医院ICU急救室抢救,经过5天的救治,23日已出院。另一位溺水者后被转到开远治疗。
事发后,蒙自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安监、交通、公安、水务、信访及文澜镇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分别对事故的原因、善后、处置、救治等方面进行调查处理。目前,陆姓船主及李姓驾驶员已被刑事拘留。调查组责成船主支付了受伤者的医药费。其他方面的调查处理仍在进行中。
新闻追问
自营游船如何规范安全?
大屯海位于蒙自市文澜镇与个旧市大屯镇中间,以前一直没有游船。极少量的小木船也是湖边群众用于打渔等生产活动。尼苏小镇热起来后,才有群众购船开起了水上经营活动。不过,经营者也只是在苏尼小镇,同样在湖边的大屯镇目前尚未有此经营活动。2月18日的事故发生后,大屯海上的游艇及水上活动已被责令全部停运,而翻沉的游艇已经从远处拖到了近岸。
虽然蒙自的经营性船舶是最近两年才兴起的,并且主要集中在尼苏小镇,但在春节前,蒙自市相关部门已经发布了《关于春节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和水上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尼苏小镇的有船人家都接到了通知。随后,蒙自市交通局、文澜镇等还特别对有船人家召集开会,对安全生产进行了反复交待,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事呢?
尼苏小镇一家水上专业合作社的船员告诉记者:成立合作社的初衷就是为了规范和安全,同时也是为了分散一些安全风险。但是,很多人家不愿意加入合作社,他们认为加入合作社后收入还要被提留一部分,自己经营后收入就都是自己的了。
采访中,乘坐过游艇的乘客均称:有的驾驶员安全意识极为淡薄,行船过程中不仅速度极快,还故意蛇形急弯,左右摇晃。他们建议:为了安全和规范,游艇经营者特别是驾驶者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并且要在乘船处张贴取得培训合格的相关证书。对于无证驾驶者,乘客不仅要拒乘,监管部门也要对此进行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