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兆铭的冤屈 谭伯牛专栏:汪兆铭的明媚与深沉(五)
梁启超与汪兆铭都是清廷的敌人,都受通缉,何以不结成同盟,非要“自相残杀”?有一个很现实的原因,那就是兆铭文章固然写得更有道理,事后论文更觉得他这一派更加正确,无奈受众的数量却不如启超;受众少,则政治基本盘不大;基本盘不大,则不论举行起义还是募集经费,都得不到支持,往往以失败告终。
光绪三十四年(1908),兆铭受孙文之命赴荷属文岛筹款,不但华侨解囊者少,即从国内逃亡而来的革命同志也渐渐失去信心,“颇怀不满”,最终大受排挤,无功而返。
同时,老同志如章炳麟、陶成章,另立光复会,造作谣言,攻击革党,既减损了同盟会的声望,也削弱了同情者的支持。当此内忧外患交并之时,据其妻陈璧君云,兆铭“虑无以对慷慨输将(案谓捐款)之同志”,乃秘密组织暗杀团,“谋于清廷根本之地,为非常之举,以震奋天下之人心”。
然而,兆铭潜入国内,临行作书留别孙文,说自己这次去搞暗杀,“目的在于破敌,而非在于靖内变也,所以靖内变之道,亦不外于此”,语虽委婉,却可见当时同盟会高层已认识到,内变比外敌更可怕,更难应付。
所谓内变,一为章陶叛立,一为筹款艰难,而所以如此,皆因同盟会行动无效果(多次起义失败),文章得罪人(以革命论调与康梁论战自然吓跑不少观众),前途越来越渺茫。兆铭痛定思痛,得出结论,当前僵局甚至败局,已“非口舌所以弥缝,非手段所以挽回,要在吾辈努力为事实之进行,则灰心者复归于热,怀疑者复归于信”。那么,除了去北京干一票,几乎没有其他选择。
兆铭以前是反对暗杀的,甚至连留日学生罢课回国这类行为都嫌激烈,今不但为革命正名,还要为革命献身,可见局面糟糕到了什么地步。然而,他对暗杀是否成功没有把握。
弱者使用暴力,即有正当诉求,亦容易被舆论视为恐怖分子,此系革命时期的常态,兆铭早已了然。但是,计无所出,除了暗杀。暗杀若能惹出动静,小则令天下不满于清廷的人注意同盟会,乐于捐助,大则一击即中,引发连锁反应,幸成翻天覆地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