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震寰霍震宇 霍英东宗族爆争产风云 霍震宇告霍震寰私吞遗产
长房三子霍震宇告二子霍震寰,称其涉嫌并吞14亿及公司股份
10年前身家估量已高达300亿港元的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身后5年迸发宗族争产官司。前日,长房三子霍震宇上诉至香港高等法院,指控身为霍英东集团总裁及遗言履行人的兄长霍震寰,私吞最少14亿港元遗产,又以不获分产挟制三房人签署家庭协议,供认他独占五分一遗产。霍震宇请求法庭免除霍震寰的遗产履行人身份,改由退休上诉庭副庭长罗杰志或法庭以为适宜的人选担任。
二房三房签协议长房拒签
依据上诉状材料,霍英东早于1978年5月20日立下遗言,将遗产分配予三房妻儿,并以胞妹慕勤、妹夫蔡源霖、长房子震寰及震宇为履行人。
霍震宇指霍震寰于2007年至2008年间请求三房人签署四份家庭协议,供认他自己具有宗族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350股、3间总值7亿港元的离岸公司悉数股份,及3个与爸爸联名持有的银行户口,内有7.3亿港元存款。
其间一份宗族协议列出归于遗产的珠宝清单包含红蓝宝石、翡翠及其他无价之宝的宝石,霍震寰宣称总值9000万港元,并会自行决定怎么分配给三房各成员。最终二房及三房成员悉数签署家庭协议,并获分配5亿港元遗产,唯一霍震寰所属的长房兄弟姐妹及妈妈吕燕妮回绝,霍震寰遂于2008年7月与长房兄弟姐妹开会,声言回绝签协议的成员会“无得分”,只能每月从遗产支取金钱。
霍震寰乃至付诸实行,请求信任公司Beaulieu Enterprises Ltd,不要履行爸爸于1967年缔结的信任,向长房成员分配信任财物,除非他们肯签家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