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萨特行驶中自燃 车主将上海大众告上法庭
祁先生于2003年4月29日从北京上汽首创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帕萨特小轿车一辆。车辆购买后,祁先生按要求在指定维修单位进行过三次维修保养,2004年5月21日在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例行的机动车检验中检验合格。
2004年7月12日13时30分,祁先生驾驶该车行驶到北京市大兴区,停车关闭车辆后欲到马路对面办事,过马路时回头却发现车前机盖处冒烟,祁先生立即返回,打开后备箱取出贵重物品及灭火器准备施救,但此时火势已经很大无法施救,他立即拨打火警报警。15分钟后消防车赶来后将火扑灭。该事故造成车辆前部及发动机、线路等全部烧毁,整辆车已基本报废。消防部门认定为:“原因不明”。索赔无果的他将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