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原常委、省纪委书记杨敏之同志逝世(图)
原标题:湖南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杨敏之同志逝世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纪检监察战线的优秀领导干部,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杨敏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7月29日凌晨2时28分在长沙与世长辞,享年81岁。
杨敏之同志逝世后,习近平、刘云山、赵乐际、赵洪祝、朱镕基、尉健行、吴官正、贺国强、毛致用等发来唁电、唁函或敬献花圈,对其逝世表示哀悼,对其家属表示慰问。中央国家机关、中央直属单位和兄弟省市发来唁电、唁函或敬送花圈。
徐守盛、杜家毫、陈求发、孙金龙、胡彪、熊清泉、杨正午、刘夫生、王克英、黄建国、李微微、郭开朗、陈肇雄、许又声、李有新、韩永文、孙建国、易炼红、张文雄、于来山等省领导和老同志敬献花圈。省党政军机关、省直各部门和市州以不同方式对杨敏之同志的逝世表示哀悼。
7月31日上午,杨敏之同志遗体送别仪式在长沙明阳山殡仪馆举行。胡彪、杨正午、刘夫生、郭开朗等省领导和老同志参加送别仪式。
杨敏之同志1933年4月出生于河北省丰润县。1947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9月后,历任江华县一区区委副书记、四区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954年7月调衡阳,先后任湘南区委党校教研科长、衡阳地区科技办公室副主任、衡阳市委宣传部长、市委常委、秘书长。1966年5月以后,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下放到衡阳市“五七干校”劳动。1971年12月后,先后担任衡阳市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市工交办副主任、主任、中共衡阳地委宣传部副部长、衡阳市委副书记、衡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1983年8月,衡阳地区和衡阳市合并,地改市,任市委副书记、接着当选市长。1985年3月至1988年2月,任中共衡阳市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在衡阳工作期间,杨敏之同志一心为民,勤奋工作,尤其是担任主要领导期间,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衡阳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988年2月,杨敏之同志担任中共湖南省纪委书记,1988年10月至1998年8月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杨敏之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头脑清醒,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与省委常委班子的集体领导,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认真谋划湖南省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严格抓好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担任省纪委书记的十年,在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的探索上有很多建树,并用以指导实际工作取得了大量经验和成果。他强调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开放与惩治腐败的关系,重视廉政机制建设,注重通过改革制度有效防治腐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对“好人主义”、“腐败保护主义”和党内庸俗作风,坚决向公款消费“开刀”,积极倡导“阳光行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杨敏之同志曾当选中共十三大、十四大代表,十三届、十四届中央纪委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1998年8月离职后,担任中国监察学会副会长。2004年11月离休。
杨敏之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的一生。他的杰出业绩和崇高风范,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