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安厅厅长胡焯 自治区公安厅公安改革领导小组举行第12次会议
自治区公安厅公安改革领导小组举行第12次会议,胡焯强调
把广西公安改革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记者 甘敏 通讯员 陈尚满)日前,自治区公安厅公安改革领导小组举行第12次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焯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战略契机,准确把握公安改革的关联性、耦合性和全局性,进一步激活警力资源的内在潜力,引导和发动广大公安民警一同为改革想招、一起为改革发力,推动广西公安改革赶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安改革的成效。
会议听取了公安改革工作汇报,并审议《2016年广西公安改革工作要点》,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提出,对于关键性问题,要组织力量集中攻坚,研究提出科学性、操作性强的改革建议。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胡焯表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公安部的部署,想改革、思改革、促改革,各项改革顺利推进、亮点纷呈。但也应该看到,目前各项公安改革任务重、难度大,各地、各部门发展也不平衡,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破解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障碍,不断提升新常态下做好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胡焯提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必须下大力解决思想僵化、担当乏力、利益固化等问题,树立与时代发展相同步、与职责使命相适应、与改革创新相契合的新观念新思维。他举例,柳州市公安局一名基层民警利用小改革和小创新,一年之内抓获了18名在逃人员。
实践证明,公安改革为创新思维提供了实践契机,创新思维又为公安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各级公安机关要摒弃一抓改革就要编制、要警力的老习惯和老观念,积极挖掘警力资源的内在潜力,做到向改革要效益、向创新要警力,力求通过改革创新的生动实践,开拓新视野、经受新历练、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不断提升创新思维能力,坚决打好公安改革这场攻坚战。
胡焯强调,这次"1 3"文件的出台,是公安改革最全面、最细致、最彻底的一次改革,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增强改革意识,站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次改革,从"四个有利于"出发,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观念,以改革的思想、改革的意识、改革的举措来强力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切实提升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和服务水平。
要紧紧围绕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的总体要求,突出改革重点,加强顶层设计,抓基础、重长远,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构建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努力实现社会面防控动态化、区域警务合作常态化,最大限度提升公安机关整体作战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胡焯要求,自治区公安厅改革办要发挥助推器作用,抓调度、抓检查、抓督促,责任领导一个月调度一次,改革办两个月调度一次,切实做到逐项推进、逐项消化、逐项验收,确保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改革文件落地生根,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同时,要制定改革创新的激励办法和警务创新的奖励办法,组织开展相关评比活动,及时发现、及时推树典型,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创造经验、树立标杆、展示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