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震开庭 柳州市人民政府原秘书长沈震受贿案一审开庭
柳州市人民政府原秘书长沈震受贿案一审开庭
3月3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原秘书长沈震受贿一案。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沈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6年,被告人沈震利用担任柳州市柳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柳州市委副秘书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柳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开发、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53万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沈震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沈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沈震进行了最后陈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