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周维 盐城摄影家周维海打赢50场维权官司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周湛军 卞小燕)6月6日,我市摄影家周维海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其两幅作品被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艺龙旅行网侵权使用,判决结果周维海胜诉。这是周维海为维护著作权所打的第50场官司,至此,50场官司场场胜诉。
今年43岁的周维海是盐城市摄影家协会理事、高级摄影师。10余年来,周维海耗资10多万元,足迹踏遍盐城各地,拍摄了大量人文图片,出版了摄影作品集《盐城 美丽的家园》。
1999年,盐城邮政局使用周维海的43幅摄影作品,发行了一套《盐城人文景观》邮资明信片。2004年,周维海发现一家网站未经许可,便擅自使用其拍摄的照片。他毅然维权,将对方告上法庭,虽颇费周折,但最终胜诉。
从这套明信片开始,周维海留意到自己的作品不断被侵权。从此,他又被迫拿起法律武器。虽然,官司好像越打越多,但他并未退缩,不管对方多么“强大”。
2010年7月,《盐城 美丽的家园》中一幅作品《陆秀夫》被东方网侵权使用,周维海向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东方网表示同意撤下照片,但不同意其他要求。今年1月7日,卢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东方网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就侵犯著作权一事向周维海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东方网赔偿周维海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4000元。
从2005年起,周维海开始潜心研究《民法通则》、《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并在没有聘请律师的情况下,边诉讼边学习,最终赢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不仅如此,周维海还无偿帮助摄影同行打赢了多场维权官司。
周维海说,这些年的坚持也是为了实现一个心愿:将自己的维权经验总结出来,出一本书,无偿送给全国摄影界的同行,为他们提供一条依法维权的现实路径。
市版权局一位负责人说,著作权的合法保护,是一个国家法制环境优良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正在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专项行动,周维海努力维护个人著作权益的行为,对增强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现在是法制社会,艺术家有权利保护自己付出辛勤汗水的精神产品。”市摄影家协会主席王拥军对周维海的做法很赞同,“周维海现象旨在呼吁人们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呼唤被侵权的人都能勇敢地站出来,营造更加和谐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