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国新三国 芜湖市人大代表汪国新:行使地方立法权需到“三点”
中安在线讯 据芜湖新闻网报道,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芜湖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芜湖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芜湖如何更好地行使地方立法权?在上述方面,来自三山区代表团的市人大代表汪国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三山区老年大学的副校长,汪国新代表对国家法制建设亦有着自己的思考,尤其是知道芜湖获批地方立法权,他进行了一番学习后,也有了自己的体会。对于芜湖行使地方立法权,汪国新认为需做到"三点"。"首先,我觉得要做到科学立法,因为立法是专业性很强、要求很高的一项工作,无论是在法理上还是逻辑上,都要求严格严密。
要做好这项工作,就要尊重规律,按科学规律办事情,要建立一支专业素质较高、了解芜湖市情的专家队伍,这是很重要的保障。
另外,作为地方法律,也要把它放到国家法律、省地方性法规的大体系当中去,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不能与之相抵触,这样能够确保国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备和统一。"其次,汪国新认为还要做到"精准立法","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社会生活形态形形色色、丰富多彩,当今各种矛盾、利益需要调整。
就拿我们芜湖来说,在给我们立法权的三个方面里哪些是热点、重点、难点,这些问题要把握好,解决好优先的方向,准确地把我们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好,做到持之有序、行之有效。
"再次,汪国新还提出了"开门立法"。"我认为要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以他们为基础,另外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网络调查,让我们法规条文的方方面面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的监督,集纳民间的智慧,采纳民间的意见,体现民心,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采访中,汪国新还强调,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关键是要"执行"。"关键还有个执行的问题,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让人民群众在执法的过程中,感受到芜湖在三方面行使立法权以后的新变化、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