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乐恒再婚 曲乐恒车祸事件再生波澜 辽足不认为工伤所致再开庭
2004年11月23日,张玉宁在北京的新闻发布会上,对纠缠了他4年之久的“曲张官司”进行辩解。新闻发布会后,张玉宁将把法院判赔的234万元1分不少地赔给曲乐恒。
本报讯 见习记者郝元义报道 昨日下午1时30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4号法庭,辽足俱乐部状告第一被告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二被告曲乐恒一案二审正式开庭。而本案没有当庭宣判。“从2000年受伤到现在9年了,打了多少官司了? ”记者问道。“太多了,整天光打官司了……”轮椅上的曲乐恒语气中满是不甘。
2004年的11月1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原告曲乐恒胜诉,被告张玉宁赔付234万元赔偿金,为纷纷扬扬持续了四年的马拉松式“曲张案”划上了句号。转眼5年过去,还是在这里,曲乐恒自己却成了被告,原告变成了辽足俱乐部。
去年7月31日,在受理曲乐恒的仲裁申请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曲乐恒车祸事件为工伤,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对其进行工伤赔付,辽足不服曾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复议,但复议维持了原决定。为此,辽足一纸诉状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曲乐恒本人告上法庭,今年初,受理此案的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辽足俱乐部败诉。
在昨日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还是集中在发生车祸的地点,是否为上下班途中和曲乐恒当时是否出去饮酒的问题。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曾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认为发生车祸的地点是在上下班途中,从而认定此事件为工伤。辽足俱乐部的委托代理人提出,上下班是指有工作单位到家或相反的过程,曲乐恒当时是从外面回宿舍休息,而不是去上班,因此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对此,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代理人认为,辽足俱乐部这个单位具有特殊性,俱乐部要求球员晚上9时30分之前必须归队,这本身就是一种工作规定,不能认为是休息。
而曲乐恒则显得非常激动:“辽足是24小时集中管理,平时用大铁门锁起来,没有他们的准许根本出不去,我当时也是依照晚上九点半归队的要求往回赶,都是按他们的规定来的,要是自由休息我早回自己家了。 ”
另一方面,辽足的委托代理人认为曲乐恒和张玉宁外出并非吃饭而是喝酒,违反了俱乐部不能饮酒的相关规定。“要是酒后驾车张玉宁肯定被认定是交通肇事罪了,所有法院调查都没说他喝过酒。 ”曲乐恒说。
【曲乐恒说法】
“我需要生活费”
如果不是辽足俱乐部与沈阳市劳动局之间的纠纷,作为法律上的“第三人”,曲乐恒此刻还在家中享受着安静的生活。事已至此,曲乐恒昨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平的结局。 ”
从2004年曲张官司结束之后,曲乐恒慢慢地淡出了外界的视野中,这是他期待的状态。尽管如此,曲乐恒并没有停下来,为自己申请工伤鉴定让他在此后的三年时间里多次往返于北京和沈阳,“主要是工伤申请在车祸开始的时候就被耽搁下来了,所以重新捡起来,手续很麻烦。
正因为如此,我就不想让外界再关注我了,就好像我为了金钱刻意炒作,我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是工伤,只有权威部门鉴定才行,无论辽足、我本人,都说了不算。 ”
此间,一些媒体也曾找到曲乐恒,但都被他婉言谢绝了,即便是工伤鉴定正式下来的那一刻,曲乐恒本人也是非常平静。“我只能说,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为我操了不少心,也费了不少劲,尽管自己遇到的困难更多,但我很感激他们。最终,沈阳市劳动局出来的结果,我认为达到了心中的要求,很公正,很公平。 ”
在最早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外界曾披露一旦鉴定成功,曲乐恒将获得超过一百万的工伤补贴,对这个敏感问题,曲乐恒笑了:“我都不知道是怎么算出来的,我心目中的工伤,应该是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的情况下,辽足俱乐部每个月固定地给我一些生活费用,至于费用何时结束,要看我是否彻底恢复,如果我始终没有恢复,这个费用应该一直发生,直到我死亡。
所以,关于所谓的一百万,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在法院终审下来之前,探讨这些没什么意义。 ”
【辽足说法】
“等待法院宣判”
对于2000年的那场车祸,当年的辽足俱乐部亲历此事件的高层都已经隐退,因此,对于此事的来龙去脉,他们都没有更深入地了解,官司全权地委托给了俱乐部的法律顾问。“还是等法院宣判结束再说吧!”辽足俱乐部副总隋岩表示。
由于张玉宁、曲乐恒车祸事件距离现在已经有9年多时间,当年在辽足工作的人员几乎都离开,包括俱乐部现在的高层人员,因此,他们对于此事并不了解。昨日下午,隋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俱乐部有常年的法律顾问,遇到法律方面的事情,都由律师来解决。我现在更多的时间都在球队身上,所以并不清楚里面的关系。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辽足与沈阳市劳动局之间的纠纷进行公开审理,如果维持一审判罚,曲乐恒就将作为辽足俱乐部员工的身份获得工伤待遇,对此,隋岩表示:“案件正处于审理的过程中,我们现在不便发表什么看法,等有了结果,我们再视情况而定。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首席记者 姚国繁采写
曲乐恒工伤鉴定因何而来?
时间 事件
2000年4月26日 那场车祸,改变了张玉宁和曲乐恒的人生。在车祸事件之初,当时的辽足俱乐部把曲乐恒按照工伤进行处理。
2001年2月16日 辽足俱乐部单方面解除了与曲乐恒的工作合同,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当时的曲乐恒一边忙于与张玉宁打官司,一边着手为自己申请工伤。
2005年 辽宁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曲乐恒进行工伤认定,但委托未被接受。随即,曲乐恒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2005年初 曲乐恒之所以在鉴定工伤一事上费尽周折,按照申请工伤的程序,必须由用人单位进行申请,但当时辽足俱乐部与曲乐恒之间的关系完全破裂,曲乐恒不得已才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
2005年9月21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仍旧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曲乐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告上了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了受理。曲乐恒工伤鉴定终于迈出了实质意义的第一步。
2007年 沈阳市劳动局正式受理了曲乐恒工伤鉴定一事,在递交相关证据后,沈阳市劳动局认为,曲乐恒属于工伤。如果按照这个决定来执行,曲乐恒就要在辽足俱乐部享受工伤待遇,但辽足俱乐部对此却不认同。
2008年 曲乐恒的工伤鉴定终于下来。
2008年年底 辽足俱乐部向省一级部门提出复议,最终的结果,曲乐恒工伤鉴定不变。辽足仍然对此不服,于今年年初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沈阳市劳动局撤销曲乐恒的工伤鉴定,但法院维持原判。最终,辽足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这也是案件的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