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音瞿佳 全国人大代表瞿佳的“两会声音”
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作为温州市9位全国人大代表之一,我校校长瞿佳在参会期间,与来自全国的近3000名代表们一起商国事、谋发展。今年,瞿佳所提交的议案、建议仍然涉及教育、医疗等领域,他的这些“两会声音”受到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科技日报、健康报、浙江日报等各级媒体的关注和报道,他本人也应邀在新华网、人民网和光明网做专题访谈。
建立基层全科医生“国标省统、县管乡用”队伍建设模式
“医改的主体是医生,要是没有合格的医生,医改就是一句空话。”瞿佳在接受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采访时说,“如今,大医院人满为患,乡镇卫生院门可罗雀,本质上是人们对基层医疗机构不放心,医生不‘同质’,尤其是基层卫生院缺少合格的医生,缺少百姓信得过的医生。”
我国城市医疗资源配置存在着极大的不均衡。占医疗机构总数7.3%的医院却占据着80%的医疗总资产和60%的医疗人员,加剧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瞿佳建议探索和实践从在校培养,到入职使用,再到在职培训的基层全科医生“国标省统、县管乡用”的队伍建设模式,解决全科医疗人才 “下不去”和 “留不住”的问题。
瞿佳认为,要加快立法步伐,完善我国全科医生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国标省统”为指导,建立订单式定向基层全科医生培养模式。所谓“国标”,即制订国家全科执业医师实践技能标准,明确全科医生应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伦理;在培养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上,国家全科执业医师实践技能标准在作出原则性规定的同时,为各地自主安排预留政策空间。
所谓“省统”,即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规模,对免费医学生招生实行单列报考志愿、单独划线录取、统一发放录取通知。
由省招办组织全科医生专业统一考试、命题、评卷。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定向订单式”全科医学生毕业后,将原来按照培养协议直接分配到乡镇医疗机构,改由县级医院接收,编制落实在县级医院,形成“县管”。
同时,由县级医院统筹轮派经过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后的全科医生入驻乡镇医疗机构工作,即“乡用”。
尽快制定“遗体捐献法”,莫让“生命最后的礼物”捐献无门
我国从1982年起开展遗体捐献工作,至今已超过30年,北京、上海、广州、山东、江苏等地已出台了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规,但这些条例大部分已经适用10多年了。由于我国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使得遗体捐献制度执行中暴露出许多问题。
遗体捐献制度的不完善不仅导致很多需要器官捐献的病人在等待中绝望逝去,也影响了医学工作的发展。按照医学教育大纲,每4名到7名学生应该解剖一具尸体,但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在校生平均20人才能解剖一具尸体,甚至还出现了没有尸体供学生解剖的现象。
遗体捐献不仅有利于医学教育、医学研究、医学临床事业,同时有利于推动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有利于弘扬无私奉献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利国利民的高尚之举。瞿佳在接受光明日报、钱江晚报等媒体采访时指出:“我国从1982年上海开展遗体捐献工作至今已超过30年,普通百姓还是不知道哪里可以接受遗体捐献,遗体捐献的具体程序是什么,遗体用完后骨灰可否保留,捐献前保存遗体的费用谁来承担等有关遗体捐献的关键问题。
没有法律保障成为遗体捐献相关方无法妥善处理遗体的重要影响因素,‘遗体捐献法’的制定迫在眉睫。”
瞿佳呼吁,尽快制定“遗体捐献法”,规范遗体捐献程序、遗体保存与管理制度,确定遗体捐献性质,落实捐献和接受双方权利义务等,以解除人们的顾虑,保障捐献者的权益,确保捐献的遗体能真正用于教学、科研和社会公益事业。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关注失能老人“夕阳”幸福
“4个老人、2个年轻人、1个小孩”,随着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年轻人背负起“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责任,若独生子女家庭中,有老人出现失能状况,将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2月,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个亿,占总人口的14.9%。养老已成为中国避免不了的关键词,相对健康老人来说,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更为迫切。
瞿佳在科技日报、健康报等媒体的报道中谈到,许多退休人员收入较低,农村老人收入更低,但通常在护理机构,一个失能老人的月照护费用普遍在2000元以上,这让许多老人难以承受。商业保险又有很多限制条件,无法满足其护理需求。
所以解决生活失能老人的养护问题只有通过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才可以有效地从制度上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和医疗保障问题。此举不仅能够保障和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还能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
瞿佳建议,推出覆盖全民的“失能老人护理保险”制度,由政府与个人或家庭按比例各承担一部分费用,当缴费者年老失能需要护理服务时,从中支付相应费用;依托高级技工学院、规范化的护理机构等单位,培养培训具有较高水平的护理工作队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建立专业失能老人医院。
建立儿童DNA数据库,从源头解决拐卖儿童问题
这些年,儿童被拐卖案件时有发生。如何防止和减少这一现象?瞿佳建议,建立新生儿DNA数据库,从源头解决拐卖儿童问题,有效保障儿童权益。
瞿佳说,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儿童权益保障日益完善,但非法拐卖儿童案件时有发生,流浪乞讨儿童仍大量存在,不仅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家庭幸福,也破坏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中央有关部委组织开展打拐专项行动、“接送流浪孩子回家”行动等,公安部启用了“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及失踪儿童DNA数据库”,帮助一些孩子回到了父母身边。
“但是,由于DNA数据库信息不完整等原因,还有很多孩子不能得到有效救助。”瞿佳说,如果建立新生儿DNA数据库,就可以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强制性救助,并按规定程序做DNA鉴定,可迅速救助流浪乞讨儿童。
瞿佳建议,从立法入手,推动解决新生儿DNA数据采集的合法性问题。将新生儿DNA信息加入居民个人身份证信息内容,修改《居民身份证法》有关条款,规定公安部门为居民办理身份证时,应采集居民DNA信息,并将居民个人DNA信息录入数据库和身份证。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要加强隐私保护,既确保新生儿的DNA信息“无疏漏、无差错”,同时又要严守DNA信息的应用、使用纪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