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芳荆钗记 河南曲剧《荆钗记》(下集) 张新芳主演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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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荆钗记,南戏剧本,作者不详,一说是元人柯丹邱所著,王国维却考定作者为明太祖第十七子宁王朱权.<荆钗记>.<白兔记>.<拜月亭>.<杀狗记>.<琵琶记>号称五大传

荆钗记,南戏剧本,作者不详,一说是元人柯丹邱所著,王国维却考定作者为明太祖第十七子宁王朱权。《荆钗记》、《白兔记》、《拜月亭》、《杀狗记》、《琵琶记》号称五大传奇。

《荆钗记》全剧四十八出,叙述王十朋、钱玉莲的故事,内容丰富,但结构及描写不佳。钱玉莲拒绝巨富孙汝权的求婚,宁肯嫁给以"荆钗"为聘的温州穷书生王十朋。后来王十朋中了状元,因拒绝万俟丞相逼婚,被派往荒僻的地方任职。孙汝权暗自更改王十朋的家书为"休书",哄骗玉莲上当﹔钱玉莲的后母也逼她改嫁,玉莲不从,投河自尽,幸遇救。经过种种曲折,王、钱二人终于团圆。

徐渭的《南词叙录》说,《王十朋荆钗记》有两个版本,一本是宋元间无名氏,王十朋是南宋温州乐清县人,字龟龄,号梅溪,官至龙图阁学士。《荆钗记》借用了他的名字,剧中情节却与他的生平事迹不符。《瓯江逸志》说是权臣由于受到王十朋弹劾,便指使门客写了这个剧本诬蔑他。

另一说,钱玉莲本娼家女子,在王十朋中状元后遭到抛弃,愤而投江。在现存《荆钗记》中,王十朋是被肯定的人物。另一是明初李景云作。千古名联"云朝朝朝朝朝朝朝朝散;潮长长长长长长长长消",即出自其手。《荆钗记》虽是用了他的名字,但剧中情节却与他的生平大不相同。

清张大复《寒山堂新定九宫十三摄南曲谱》中则作"吴门学究敬仙书会柯丹丘著"。此剧今存本均经明人修改,以影钞明嘉靖姑苏叶氏所刻温泉子编集、梦仙子校正《原本王状元荆钗记》较近古本,文词质朴自然,较少雕琢痕迹。全剧48出,敷演王十朋、钱玉莲的婚姻故事。王剧本赞扬了他们不因富贵贫贱而转移的爱情,以及对权贵、豪绅的反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