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建华煤矿安全 安监局长付建华:推动煤矿安全治本攻坚

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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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推动煤矿安全治本攻坚--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新华网北京12月5日电(记者 陈炜伟)煤矿是我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

推动煤矿安全治本攻坚——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

新华网北京12月5日电(记者 陈炜伟)煤矿是我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如何防范煤矿事故,推动煤矿安全治本攻坚?记者采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

2015年底前全国关闭2000处以上小煤矿

付建华介绍说,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日前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从小煤矿关闭、煤矿准入等方面提出多项治本攻坚措施。

在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方面,意见提出,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到2015年底全国关闭2000处以上小煤矿。

我国小煤矿数量多、产能小、事故多,是煤矿安全的“重灾区”。付建华说,目前全国仍有年产9万吨及以下的煤矿7501处,占煤矿总数的57%,产能4.42亿吨,仅占总量的12%;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总量的70%左右,百万吨死亡率是大中型煤矿的4倍。

他说,要求加快关闭年产9万吨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因为这类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灾害严重,无论从技术还是经济上看,都不具备治理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能力,且大多井田面积小、储量少,受资源条件限制,整合技改和兼并重组价值不大,必须加快关闭。

停止核准新建年生产能力低于30万吨的煤矿

提高准入门槛是保障煤矿安全的重要环节。意见明确,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意见同时要求,严格煤矿企业和管理人员准入。不具备相应灾害防治能力的企业申请开采高瓦斯、冲击地压、煤层易自燃、水文地质情况和条件复杂等煤炭资源的,不得通过安全核准。

“中小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技术和经济上难以有效治理突出灾害,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超能力生产往往极易引发重大事故。”付建华说。

他介绍说,要停止核准新建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防止边关边建、前关后建,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同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先进的技术装备、专业的技术人才、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和高水平的管理能力,规模小的煤矿难以保障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力量。因此,在加快关闭年产9万吨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同时,停止核准新建90万吨/年以下的突出矿井,逐步减少突出矿井。

鼓励扶持小煤矿机械化改造

为解决煤矿技术管理落后的问题,意见规定,煤矿必须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必须具有安全资格证,且严禁在其他煤矿兼职。

付建华说,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作为煤矿专职管理人员,总工程师作为全矿技术总负责人,没有精力负责多个煤矿的管理或技术工作,因此明确规定这“五职矿长”不得在其他煤矿兼职,也是为了防止“挂名矿长”或矿长资格证“一证多用”。

与此同时,煤矿生产的机械化不可忽视。据付建华介绍,我国相当数量的小煤矿开采方式落后,机械化水平低。全国现有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型矿井共9834处,其中仅有1300余处实现了机械化开采,占13%。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水平整体不高,相当部分的小煤矿还没有实现正规开采,仍然使用仓储式、巷道式等非正规的采煤方法。

意见明确,国家鼓励和扶持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机械化改造。新建、改扩建的煤矿,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一律不得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