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李锐范元甄何以离异?和邓力群有关系啊
李锐范元甄何以离异?——邓力群所作所为。黄华和王龙宝夫妇的离异与“抢救运动”并无关联。这我知道,别的人也知道,但既属于他人隐私,我不多说。李锐和范元甄的事却有李锐本人的文字可以引证。一言以蔽之,这场婚变完全是由于邓力群“利用职权、奸占审查对象”——挟权势插入李、范两人之间,成功地当上第三者,终于成就1944-1945年间沸沸扬扬,延安尽人皆知的邓、范丑闻。
(详见李南央:《我有这样一个母亲》,转引自1999年6月30日《中华读书报》原载《书屋》杂志1998年第4期)四十载之后的1987年7月10日,李锐曾致函***和***,函中把这件丑闻的经过和当时党组织对该负责人的处理情况说得清清楚楚:
一九四三年四月,审干时我因诬告被捕后,我的爱人范元甄(一九六一年我们离了婚)也被怀疑,她在中央政治研究室工作。
邓力群是机关学委负责人,受命审查范。他乘人之危,向范讨好泄密,花言巧语,勾引通奸。(他的爱人同在一个机关,有两个孩子。)事发后,不仅不听党的多次劝阻,且顽固坚持。由于恩来同志亲自过问,我于一九四四年六月释放,他还是狂妄地继续进行破坏。
直到四五年一月,党不得不召开大会批判,指出他在这件事上显露出来的恶劣品质:“严重的政治错误,玷污审干”,“目无组织,破坏纪律,有恃无恐”,还钻党的空子;若干很坏的思想,“最尖锐的是狂妄的个人主义,导致明知故犯”。
在会议上还充分暴露了他为人的言行不一,满口仁义,一肚盗娼(范后来同我谈过很多)。这五天大会的结论是***同志做的,时间是一九四五年一月卅一日。(摘自1987年7月10日《李锐致..***函》)
要美人不要江山的邓力群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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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1945年在处理一起通奸事件时的大会总结(历史资料)
中直学委会对大会讨论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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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五年一月三?蝗?lt;BR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党一直采取的干涉态度。
为什么要干涉这问题?因为这不是一个私人生活的恋爱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在审干过程中为了贯彻党的政策方针而干涉违反政策方针的问题。
在党的集体中,有纯粹的私人生活问题。但如超过一定限度,在一定条件下,就不简单是私生活问题,而是政治问题。
这次事情,表面上看来似是男女恋爱,实质上是政治错误。党内每个同志都应有决心,勿在群??中因自己私生活不好而发生坏影响,因为群众决不会说是某人的问题,而是认为是共??党内的问题。
五天会议中,两人的发言对于问题的政治性都强调不够,与我们对问题的认识有差别。
对于私生活应该严肃地处理。尤其是男女问题,这是在中国社会中特别重要的问题。我们要有决心,凡是处理这类问题时,要顾及群众的影响。当然,中国还在过渡时期,难免在男女关系上有不正常的现象。
但是,共常党员作为一个自觉的战士时,应该尽量减少这些现象。既然要决心改变社会,难道古今中外这些坏现象就不能在自己身上消灭吗?
如果说党内有过这类事,把这拿来与现在这件事相提??论,这在客观上是散布不好的影响,夸大党内这些缺点。
因为那些事与这次事情性质不同。
特别是在中国社会,男女关系处理不好,是得不到同情的。党的一切政策要适合国情,在这个问题上也要照顾。党内正确的夫妇关系应该建立于下述基础:(一)为大众的事业共同奋斗。
有人说,夫妇关系等于同志关系加上性的关系,这是荒唐的说法。应该是在大前提之下有一定的感情。苟合,杯水思想是不对的。未结婚的对选择对象、进行恋爱要严肃对待。我们不提倡缠绵悱恻,但必须相互间有一定认识。决定关系时应有很好考虑,一经结合之后,就盼望能常期维持关系。如果实在继续不下去,可以离婚,但要照顾到不在群??中发生坏影响。
一般的,党是不干涉离婚的。如果离婚在群众中发生坏影响就不行。冲破了封建伦理束缚,还要建设新的道德。一根扁担挑两头是不经常的现象。作为一个政治战士,如果不能改变这一点,就是造就落后,迎合落后
在审干中发生了这件事,就加上了一层政治性质。
在这过程中,不管男女,所有一切挖墙脚的事都不能做。在审干过程中发生这种挖墙脚就会影响到对党底政策的怀疑。甚至刺激起对党感情的决裂。这件事正发生在复杂的政治关系中:一个被党审查而捕走了,一个负责审查他的老婆。
这点要特别强调指出。
事情发生以后,应试采取干涉态度。如果当时不知道学委会的态度,作为一个党员应该向学委会询问,要求干涉。有同志犯了自由主义,就里由于对事情的严重性估计不够,这是一个责任心问题。
过去曾反对小广播的乱说,但是正确的还是要说。
关于这件事情的错误、错误的性质、以及其中暴露的品质问题。
(一)政治的错误。自己是学委会的负责人,对方是被审查的。自己负责去审查的时候,利用这个机会进行个人的活动,包含着杂念去做工作,这就破坏了政治研究室的党所给予的责任。
而且,未经过学委会决定之前,就把问题的性质非正式的告诉对方──这从工作纪律上说,是泄露秘密,在政治上,以党的秘密去讨好于自己所追求的目的。同时,这事又进而涉及到李,党的政策应该是要求她去帮助他,安慰他。而这件事的发生就破坏了这个政策,??且给李造成极大的反感。自己违背了政策,给党造成坏影响,沾污了党的审干运动。
(二)组织上的错误。目无组织,破坏纪律。各级党的组织找谈话,却不当作党的组织看待。这种目无组织,非常严重。目无组织发展到最后就是与党对立。最后竟要求党批准两人的关系,造成事实,要党承认。这表现了狂妄的破坏纪律,把自己完全放在组织以外。
这种组织破坏党的行动,是绝不能允许的,这实际上是瓦解党的组织。
(三)思想上的错误。暴露了若干坏思想,发展到最后,是离开了党的立场的严重政治错误。自己向党作的无数次保证,都可以不执行。
客观上是欺骗党。
第一,思想上最尖锐的是狂妄的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发展到狂妄的程度,结果已是公然与党对立。这个狂妄的个人主义有他几个组成的因素:一个是自恃有八年的党龄。
其实,八年中在党内没有得到什么锻炼,小资产阶级劣根性保持至今没有动。没有经过群众的锻炼,在延安的工作与生活是脱离群众的。再加上中了相当深的教条主义的毒,这就是给那个狂妄的个人主义以一身漂亮的外衣。掩盖住了劣根性,并且增加了狂妄性。
能够说出一套,听起很好听,但是言行不符。再加上在党内受器重,有了地位,领导别人,就发展了“不平凡”特殊化的思想。整风过程中领导人家整风,自己的反省很不够。反而以为能够帮助人家整风,更增加了自己包袱,以为自己不错。
因为思想里有这一套,就自己特殊化起来,可以不管一切舆论,背着错误走。像这样下去,一定会向党闹独立性。
第二,由于这种狂妄的个人主义,表现这件事上就是明知故犯。明明知道,在审查过程中发生这种事是不正确的。而且自己领导过反对这类事情。既然发生以后,经过了党的若干次干涉,还是坚持作下去。这种明知故犯,还表现在自己内心也有过斗争。
但是,斗争的结果所消灭的却都是党的意识,消灭了自己的党的意识,还帮助对方消灭党的意识,扑灭对方的党的意识,用泼冷水的办法,讽刺党性。这种明知故犯还表现在党的组织间钻空子。首先钻枣园与中直学委间的空子,钻空子中还提出一条原则来吓唬人:“难道这些人就没有原则?”
第三,有所恃而无恐。
对党的的态度是:我有点本事,你总不能不要我这点本事。靠本事吃饭的思想,如果脱离了一定的立场与人生观是很危险的。
觉得自己有点本事,将来做若干件“平凡而惊人的事”来向党兑换自己的错误。在自己与党的关系上,有一种入股的思想。是一种个人功利主义,并不是把自己全部交给党。这里就接触到个人利益与党的关系问题──不可能能允许违反党的个人利益。
觉得自己在党内有股子,就要向党换得一个老婆。“你总不能不要我这份股。”再就是觉得党内也有人犯过这错误。
两人之间,一个觉得党的信任经过另一个体现出来。另一个以为党的帮助全系于此一人。
还讲一讲能力的问题。他究竟有没有能力?什么性质的能力?
能力是有,是搬弄教条,概念的能力,是与群??运动脱离的。表现于整理材料,在概念上兜圈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没见过。
不踏实,脱离群众,浮在上面,说空话的时候多,经常有些教条在内。
能力又是不能脱离党的基本立场与原则的。即使有点能力,在党的路线指导下,可以有成绩,如果脱离了党,能力的发展就很危险。脱离党的立场,违背党的能力,在党内是不值钱的。
还有这么一套吓唬人的理论:什么“坐着与走起来”,犯了错误就坐在那里,这是不对。但是要把错误的包袱丢掉往前走,而不是背着包袱走。什么“情况变了”,实际上是什么也没有变,最中心的,党的干涉没有变。要说变化,只是情况变得更严重,以致最后走到自己个人与党遥遥相对。说自己这样干是儿子在父母面前调皮,其实首先连儿子的资格都没有了,就不应该调皮,首先就脱离了党的立场。
这种想法是依恃着党对自己的宠爱。还把鲁迅反对封建的一套东西都搬来反对党。
关于所谓爱情与工作,互相帮助,等等,也要分析一下。即使有些具体帮助,却是以这些东西换得你向错误走,脱离党,这种帮助越多,越没有好处。
对于一个党员的帮助,主要应该依靠于工作中的上级、同级、下级与群众。以为只有某个人才能给予帮助,这是一种堕落思想。现在应该自己站起来,走自己的路。否则,咿咿唔唔,会使坏思想发展起来。
从这次事情的责任说来,双方是一样的。
之所以特别着重责备了一方,是因为他在这件事上犯了政治上、思想上的错误。事情的责任是共同的,两人思想上的共同点是:个人主义。所曾有过的极微弱的党性,也不是自觉的,否则,不致轻易被人扑灭掉。
李锐介绍的历史背景:
我过去没有同邓力群同志共过事。在延安抢救运动时,有过一件与我有关的私人“恶性事故”。当年我也不想计较,说,“让他们好去算了”,还受到富春同志的批评。现在由于他的两面派作风,“左”的一套,四十多年来一以贯之,且愈来愈严重;由于他身居高位,便于上下其手,假公济私,以致不得不翻出这件旧案向你们报告,俾能察微知著。
一九四三年四月,审干时我因诬告被捕后,我的爱人范元甄(一九六一年我们离了婚)也被怀疑,她在中央政治研究室工作。邓力群是机关学委负责人,受命审查范。他乘人之危,向范讨好泄密,花言巧语,勾引通奸。(他的爱人同在一个机关,有两个孩子。
)事发后,不仅不听党的多次劝阻,且顽固坚持错误。由于恩来同志亲自过问,我于一九四四年六月释放,他还是狂妄地继续进行破坏。直到四五年一月,党不得不召开大会批判,指出他在这件事上显露出来的恶劣品质:“严重的政治错误,玷污审干”,“目无组织,破坏纪律,有恃无恐”,还钻党的空子;若干很坏的思想,“最尖锐的是狂妄的个人主义,导致明知故犯”。
在会议上还充分暴露了他为人的言行不一,满口仁义,一肚盗娼(范后来同我谈过很多)。
这五天大会的结论是***同志做的,时间是一九四五年一月卅一日。范元甄随即下放到延安乡下,当乡文书。不料,在如此严肃的会议和结论之后,他仍偷偷跑到乡下,以丈夫名义同范同居一周(这是范与我复婚后告知的)。
一九四七年范在哈尔滨时(我在热河,我们已有了孩子),邓仍到范处纠缠,被范拒绝。现在我将尚昆同志做的结论送上,以证明邓力群目无组织的政治品质,以及阴一套、阳一套的思想作风,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今天因权位高升,更加有恃无恐,变本加厉。
我现在只摘引《结论》关于“思想上的错误”两段话,以为今日的对照:“在延安的生活与工作是脱离群众的,再加上中了相当深的教条主义的毒,这就给那个狂妄的个人主义以一身漂亮的外衣,掩盖住了劣根性,并且增加了狂妄性。
能够说出一套,听起来很好听,但是言行不符。再加上在党内受器重,有了地位,领导别人,就发展了‘不平凡’特殊化的思想。”“能力是有,是搬弄教条、概念的能力,是与群众运动脱离的。
表现在整理材料,在概念上兜圈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没有见过。不踏实,脱离群众,浮在上面,说空话的时候多,经常有些教条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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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李銳女兒李南央回憶鄧力群二三事
(李锐,原***的兼职秘书,后被打成右派,平反后任中央委员、□□部副部长。
)
妈妈和邓力群的旧事我第一次听说竟然出自一个大街上买菜的老太太嘴里。我在陕西时有一个好朋友,一年回京探亲,在大街上排队买菜,那时旦分有什么好菜,就要排长队。
排队等的无聊,人们就认识不认识地在一起扯闲天儿。我这个朋友很健谈,跟人也是自来熟。她看到前边的老太太很象老干部,就问:您是老干部吧?听到人家说是,我这朋友就跟老太太搭上了茬,问:那您认识不认识一个叫范元甄的?她也是延安老干部,是我朋友的妈妈。
没想到那人说:范元甄?太知道了!延安四大美女之一嘛!她和邓力群的风流事,在延安人人皆知。看来不管受了革命队伍多少年的教育,爱在背后议论人,是中国人的通病。
革命老干部也未见得清高多少。这老太太津津有味地与我这朋友道来,直到俩人排到了菜摊儿那儿为止。
回到沟儿里,我这朋友大呼二叫地对我说:嘿!你妈当年可够风流的!你知道她和邓力群有一腿子吗?我觉得很羞愧,也很不齿于这么个革命老太太怎么在大街上与一个根本不相识的年青人扯这种事,一定是神经不正常,太不可信!没有细问。我的朋友大概也觉出我的尴尬,就没再多说。
这件事是多年后回到北京,我那位拿着一篮烂橘子去看我妈的朋友的母亲–郭静阿姨向我证实的。
1943年春延安搞抢救运动时,我爸作为特务嫌疑被关在保安处,我妈妈也在被抢救之中,邓力群是政治研究室组织上派去抢救她的。
结果没想到帮助,帮助就睡到一起了。再后来,妈妈最好的朋友,上海的一位阿姨也谈到我妈妈自己向她讲过这事。那天,我妈在邓力群的办公窑洞里,俩人正睡在一起,邓的老婆来找邓,撞见了。我妈起身穿好衣服,说了声:对不起就走了。
还有一次,***白天去找邓力群办事,邓从窑洞里出来,对胡说: 小范在这里。胡心领神会,什么也没说就走了。1944年6月,爸爸从保安处放出来后,胡还劝过我爸,算了吧,你就叫他们俩好吧。
当时组织上怕他刚刚受了政治上的委屈,再碰上家庭的变故,经受不了,一再嘱咐我妈此事不能告诉我爸爸。但是我爸从保安处放出的当晚我妈就对他说了。告诉我爸,她和邓力群是真诚的爱情,她从心里敬佩邓,崇拜他的学识和能力。
我爸起身就出了窑洞,两人很快离了婚。我爸此后大病一场,差点叫伤寒要了命。事情闹开了,影响越来越坏。组织上只好出面干涉,把我妈下放到桥儿沟乡去当乡文书。邓力群居然追到那里,冒充丈夫,又与我妈同居了一个星期。我知道我妈和我爸离过婚,是我妈妈在***中自己对我讲的。当然没有告诉我真正的原因,而变成了因为组织上怀疑我爸爸是特务,她也觉得他思想太右,俩人极合不来,才分手的。
后经她的朋友反复作工作,方才复婚。
这是自己一辈子最后悔的大错。我妈的这个弥天大谎,可不是我那些孩童的小把戏可以比的。复婚后,妈妈就调到爸爸所在的《解放日报》工作。
平心而论,我觉得我妈和邓力群确实班配。
我妈妈一生从来没有服过什么人。但是对邓力群确实是信服的。***后,她给邓力群写信,想工作。邓力群找到黎澍,要把她安排在历史研究杂志。
梨澍伯伯是爸爸的挚友,***中也深受我妈揭发之害,当然不要。
邓力群似乎也没有办法。83年,我妈妈去上海,见到她早年武汉演出队好友,非常动感情地谈起与邓力群的那一段情。她仰在藤椅上,旁边放了一盆凉水,边谈边不断地用凉毛巾搭在额头上,激动地难以自已。
89年马列学院50周年纪念集会,二人见面坐在一起谈笑风声。周围很有人看不下去。我真是觉得***多管闲事,剥夺了俩人的婚姻自由,造成了我妈一生的悔恨。我爸也因这倒霉的复婚而吃尽了苦头。我和我出生于干部家庭的好友谈起此事,大家都观点一致,甭管好人坏人,两个一丘之貉如果在一起自己觉得合适幸福,别人管得着吗?我曾直言不讳地把此观点告诉了我爸。
我爸爸说,那怎么可以。这样乱搞不是生活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党当然要干涉。你也别说风凉话,要不是和你妈复婚,也不会有你。我大笑:也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我同意你和我妈的复婚。而不遗憾我妈和邓力群没成。
当年,为了他们的问题,一个月内组织开了五次批判会。
田家英在会上说:你们算什么爱情,是打游击嘛!我妈曾说***的秘书中只有乔木是正人君子。这恐怕和当年陈(伯达),田(家英),胡(乔木)三人对她的态度和评价有直接的关系。她对田家英最恨。庐山出事后,田家英给爸爸打电话,我妈妈立即告诉了组织,家里的电话因此被撤去。
我妈受批判后,名声很坏,没有人理她。是她主动表示愿意和我爸复婚的。复婚时,曾亲手用极工整的蝇头小楷抄写了***代表组织对批判大会的总结。
这份结论认为双方都有责任,主要责任在邓力群。
我妈妈那时因我爸的问题受牵连,加上她自己也有自由言论,受到组织审查。邓力群是代表党组织审查我妈妈,帮助我妈的,而且自己已有妻子、儿女。却将被审查人招至自己的窑洞,谈话至深夜,及至同居,实在是太虚伪,太恶劣了。
***的结论里对邓力群有这样的评语: 第一,思想上最尖锐的是狂妄的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发展到狂妄的程度。结果已是公然与党对抗。这个狂妄的个人主义有它的几个组成的因素:一个是自恃有八年的党龄。其实八年中在党内没有得到什么锻炼,小资产阶级劣根性保持至今没有动。
没有经过群众的锻炼,在延安的工作与生活是脱离群众的。再加中了相当深的教条主义的毒,这就是给那个狂妄的个人主义以一身漂亮的外衣。掩盖住了劣根性。并且增加了狂妄性。能够说出一套,听起来很好听,但是言行不符。再加上在党内受器重,有了地位,领导别人,就发展了不平凡、特殊化的思想。整风过程中领导人家整风,自己的反省很不够。
反而以为能够帮助人家整风,更增加了自己的包袱,以为自己不错。因为思想里有这一套,就自己特殊化起来,可以不管一切舆论,背着错误走。象这样下去,一定会向党闹独立性。他究竟有没有能力?什么性质的能力?能力是有,是搬弄教条,概念的能力,是与群众运动脱离的。
表现于整理材料,在概念中兜圈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没见过。不踏实,脱离群众,浮在上面,谈空话的时候多,经常有些教条在内。这些话,时隔半个世纪,听起来还是令人拍案叫绝。
说的就是活脱脱现在的邓力群。不过这个人发展的已经不止是教条的问题他其实就没有信过什么***的教条,他当初对我妈的作法早就证明了这一点。这人是一贯以革命的名义,行一己的私利;口头上冠冕堂皇,肚子里男盗女娼。
就连我妈最好的朋友都说,你妈要是跟邓力群结了婚,两个人对党的损害可就更大了。
我爸79年解放后,我妈其实是高兴的。她曾悄悄地对我小舅说:听说李锐要放出来了。小舅说他感到我妈的兴奋和萌生出的复婚的希望。
我爸本人也确曾认真地考虑过跟妈妈复婚的事,问我的意见,我说:你要是想多活几年,想有个幸福的晚年,就坚决不能复婚。妈妈是永不会改变的,那种恶梦似的生活不能再过了。
这话后来证明确确实实是不错的。看到我爸不但没有复婚,连看都没去看她。她自己***后实际一直被挂起来,没有正式工作。可老头子已到退休年龄,又在***的提名下进了中组部,并升格至中央委员,这是一些人始料不及的。
我妈更是切齿痛恨,这口气如何咽得下。她到处扬言不把李锐弄下来誓不罢休。她的突破口选了大闹生活费。
当年离婚判决时,我爸爸为了安心,每月给我们每个孩子每人20元的生活费(当时的社会标准,每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费是15 元。
我妈的工资是197元,我爸只发120元的生活费,给孩子的钱占了一半。)***开始,我妈受到机关很大的压力,就让我们孩子写信,告诉水电部不再要爸爸的生活费了。这笔钱,水电部并没有发给我爸,而是扣下了。我爸平反放出后,一贫如洗。因是***前的冤假错案,按政策不补工资。水电部为了帮助我爸爸重新安家,就按当时停发给孩子的生活费的数额补给我爸一笔7千元左右的安家费。
我妈就以此为借口,大闹不休,到处告我爸侵吞孩子的生活费。
后来水电部又按同样数额补给她一笔钱,她就是不要,以示她不是要钱,而是要让人知道李锐其人的“品性恶劣”。足见把我爸发配北大荒,大别山,及至秦城8 年都没能解她心头之恨。
一定要让他分文不获,不能过一天好日子方才为快。这种狠,这种毒,让人胆战心惊。可见人们说我妈要是***,会比***还***是没有冤枉她。
我妈的闹是有效果的。那时的水电部长,经年的不倒翁,就因为我爸在三峡和水利方针上一贯与她意见相左,我妈的告状信,自然是个打击我爸的有力武器。
她还写信给邓颍超,***,于若木。邓力群也正对我爸仇恨之极,向***告我爸爸的状。这次我妈和邓力群不知是不谋而合还是事前达有默契,反正是又一次心心相映。
据说***在我妈的信上批了,既然这么多人反对,看来李锐不适于再呆在组织部。不过他们大概没有想到,我爸这人并不是一个看重官位的人。他要的是能够做事。
不能按自己的想法做事,也就根本无兴趣留在官位上,他自己已经提出年龄过线,要求退下来。老头子下来后,勤奋著书,成为在国内和世界上极具权威的研究***的专家学者。对三峡的论著也成为权威性的参考数据。他的《庐山会议实录》等著作,成为历久不衰的畅销书,社会影响极广。在年轻一代人中更是受到尊重。